njbsq83127 - 2008-9-12 9:32:00
1,
“找你谈话,要你交待工程上收受贿赂的事。隔离审查你,是向省纪委和省委主要领导汇报,领导签字同意的(郭书记.扬书记)。有举报,已查实。省纪委早已监控你很长时间。既然搞你,就有把握。省纪委从没搞错人。”
“你是正厅级干部,没把握不可能动你。动了你就别想轻易过关。你不象地方上正厅级干部,林业厅长财政厅长也照查照搞,你官场上又没人保你,你只有老实交待,才有出路。”
“告诉你别有任何幻想!院长是当到头了。大难临头了!对你来说是落难了,懂吗?(我反复强调愿意配合组织,接受审查,但说明学校新区建设工程操作规范,凡事集体决策。领导班子有分工)”
“你学校工程上受贿是窝案,”“知道你们搞攻守同盟!”
“X,XX都收钱了,都不是好东西。X在合肥也在受审,你要争取主动,XX,XXX已交待,你一个人是抗不了,抵赖没有,只会对自己不负责任,对家人不负责任,后果你要想清楚。”
“既然把你搞起来了,就不存在收没收的问题 ,而是承认不承认的问题,是态度问题。这个时候,态度决定一切,收多少都不是问题,不交待是大问题。承认.交待就是态度好,不承认就是态度不好。态度好,数额再大都好说。李XX几百万不是也回家了吗?何况你高校干部,数额也没他们大,社会危害,影响不大,(既非买官搞坏一方风气,也非企业改制,化公为私,造成大批工人失业下岗,社会动荡)工程本身又没出问题,据了解也没索贿,伸手要钱,阜阳大环境如此,大家都一样。阜阳建筑行情习惯如此,每项工程都有百分之几的钱,运作送礼,不是你一个人收钱,都收了,你们阜阳,你们学校的问题我们非常清楚。”
“你唯一的希望是配合讲清问题。承认和交待收钱事实。时间不少,3—4年,一个工程一个工程地讲。万元以下,一万两万的事别想过关。”
“没收钱是不可能的,学生送6600,送一万?避重就轻,别想蒙混过关。上亿的工程,一笔两笔,一万两万?骗谁?把我们当傻子?省里领导能因为一万两万动你?不老实,不要态度,不想回家了?”
“主动,如实。如实,就是承认在每个工程上收多少钱!不承认就是不如实,不老实,就是拒绝组织审查.挽救,拒绝组织给你的机会.出路!”
“愿不愿说?不愿说就按零口供搞你!就从重从严,无期,死刑!王怀忠第二!!愿说,视为主动交待,钱退了,从轻减轻处理,免于刑事处理。”
“既找你就认定过了!问你只是给你个机会,出路,希望你珍惜,把握机会。这个时候,你学校已经一锅粥了,你班子里同志有人巴不得你死!大难临头还不知道自救?只能自己救自己 ,只有交待,承认问题才能以好态度争取从宽.减轻.免于刑事处理!”
“作为高校干部,你的事不同于党政领导买官卖官,搞跨一方风气,也不同于企业转制变卖,厂长经理化公肥私,造成大量失业,上访,破坏社会稳定。你是专家教授,享受国务院津贴,获得过国家级奖励,组织上很看重这一点。有问题交待了,院长不干了,后半生埋头学问,搞专业,成果会更大,贡献会更大。不交待就难说了,谁也救不了你。三天还不说,问题就严重了!
“为什么星期五下午找你,就是想双休日让你把问题讲清楚。校园里不至于引起震动。可你不识抬举,把握不住机会,拿个六千,一万搪塞组织!已经三天了,这样很危险!再不说,我们帮不了你了!就按不配合,不老实,跟组织对抗,态度恶劣汇报了!”
作为学校领导,你怎么如此不敏感,不懂政治?对组织给你的机会这么不懂得珍惜?纪委领导一直在关心你的事。你说杨书记找你作过任职廉政谈话,你说对不起杨书记,没把他家乡的这所大学办好,但你不承认不交待,不要态度,你这样谁能救你?我们救不了你,杨书记也救不了你。杨书记在等着我们汇报,你态度好,就有出路;坚持不说,态度不好,你的问题我们一汇报,就只有升级了,你就只有坐牢,死路一条!”
2,
(原地站了三天三夜,不准动弹,不准睡觉,不准打瞌睡。专案人员三班折磨,稍一犯困就动手,斥骂。双腿肿到膝盖以上,几无知觉;脚上水泡大如鸡蛋,头晕眼花……)
个别班次,罚蹲马步,不标准就用脚猛踢,摔倒多次……
还是个别班次,逼的透不过气
————怎么办?还想一直这样站下去?不想坐一会,睡一觉?/(答:想!熬不住了!)
————想,就好办。你先表个态愿不愿说?/(答:在组织面前我没有什么不愿说的。)
————愿意,那就说!给你五分钟考虑,[后改为20分钟]
————时间到了,说吧!/(我承认自己有问题,工程上收过陈玉平等以搬家名义送的6600,姜勇以中秋名义送的1万,还有其他校内人员也确实冲我校长身份送过钱……)
————其他的先不说,就说工程上收钱的问题。/(工程上没有再收过其他的送钱。)
————再说一遍没收过……/(确实没收过……)
当胸就是一拳,再说再一拳……也有打头,打脸,出手很重,觉得不像吓唬……
还是这个班次,进一步逼供
————为什么赤脚?/(答:腿脚肿得太厉害,穿不上鞋。脚面上水泡太大……)
————不行!鞋穿上!今天说不说?再不说不光是站着别睡觉!过来,马步蹲过吗?来!蹲好!(用脚踢过来,将腿分开,从后面突然踢膝盖后弯,摔倒后又踢,令站起来,蹲马步,几分钟后因肿痛,困乏再次摔倒,又被踢几脚令起来。我表示起不来了,蹲在地上请死:愿打就打吧,请求你们把我打死算了)
———吓唬谁?演戏?告诉你,我们还怕你死?就是干脆把你弄死,定你个畏罪自杀有什么大不了的?你能说得清楚吗?傅宏杰死了,不就是畏罪自杀吗?街谈巷议几天,现在谁还说?死多少都活该!(说着从裤带上解下手铐,恶狠狠地)再不说,把你双手拷着吊起来,现在就弄死你,信不信?(我当时的感觉,这个张主任可能受举报.诬陷之人所托,似有深仇大恨及很重的私怨。可是我工作上得罪人再厉害,也是为工作,也不至于与谁结下如此私仇啊!)
3.————如果还是不交待,不承认,一是按态度恶劣,以零口供定你个无期或死刑,二是你老婆按共同受贿也可以判,搞进去坐几年,叫你家破人亡!你女儿不是在上学吗,我们也可以到学校找她了解情况。只要我们传她几次,看她在学校怎么见人?你父母,你岳父,你弟弟.亲戚.朋友,我们都可以搞你相信不相信?
(我说到与我妻女和父母亲戚无关。特别说到我妻子多年支持我工作,我在转干.职务.职称上没为她做任何事,她毫不怨言,现在想起来很对不起她;我女儿很脆弱,你们这样搞我受不了。我怕她辍学甚至轻生;我岳父瘫痪在床,父亲去年脑溢血,高血压,两次送合肥抢救,禁不起刺激折腾。天大的事都是我自己的事。恳求你们千万别动老人和妻小)
————我的这番表白,此后就一直成了专案人员逼我交待.签押的绝招。直到7月暑天,我再次强调原口供不实和工程方提供假材料,不同意再按假话做材料.签押时,专案人员仍威胁要“把我老父亲也弄来,不管他知道不知道你的事,我们把他搞来受几天罪可以吧?”“还有你女儿,你想不想牵连她?”“告诉你组织上有的是办法.手段和措施!你自己承认了,家里人我们可以一个不动;不承认,我们就开肠剖肚,搞到底边边角角地搞!到那时你后悔就来不及了!叫你哭都没眼泪!”
4.
我5.19被隔离突审,直到月底(端午前.5.29?)才逼我写辞去市人大代表的辞呈,我没有机会见人大领导说明情况。直到6.10知辞呈批准,始终无人身自由。
. 5
我于5月22日凌晨?按邓局长?(邓兵)要求一个工程一个工程地承认全都受贿。天亮前借写交待坐了一会,打了一会瞌睡。后到合肥双规时,拿出当时写的交待要我抄,(重新再做一次材料,只准增加,不准反悔)我才发现有的交待竟然落款日期是5月19日。
6.
我于5月24日.5月29日.6月9日.6月10日四次给杨书记和专案组领导写信辩冤,均送不上去。( 6月10日草稿被检察7.24搜走)8月份给检察长的“申诉书”9月13日交办案人员。
7. 关于违心承认受贿的具体情况(压力)
(1) 每个工程都(按要求一个一个地交待)承认受贿.写交待,总约七.八十万,包括主楼.食堂.学生公寓.一期.二期.三期,风雨操场,(涉及各公司.道路.广场.田径场.实验楼等/最后被坐实50多万。
(2)当时纯粹是想着“真的假不了,假的真不了”,先说了,一是态度上不敢不配合,怕在态度上被否认;二是怕妻女父母都被跟着受审.受刺激而出意外;三是想着组织上一查就会搞清真相。我也确实怕腿肿过度造成终身残疾,想先睡一觉。
(3)当时的想法:只要不连累家人受到刺激致死,妻女不出意外,我大脑不坏.身体不残,只要能让我坐一会,睡一会,怎么都行,叫我说什么都行!我在组织面前没有什么面子.气节.软弱可言。
(4)记得当时邓兵局长斥责我半张纸的交待,写了一个多小时/极度困.乏,熬不住了。
8. 关于阜阳建工集团(市建)
(1)在阜突审时,专案组告诉我阜阳建工按6---10个点安排工程前期费用,都送给学校领导了。X.XX都不是好东西,都收钱了,都跑不了,阜阳师院是窝案!
(2)我还被告知,每个工程送钱的都是朱.刘等集团领导研究的,有分工。“朱光专门跟你联系.送钱!”“你这个人太傲,等级较严,不是老总找不上你。”“组织已掌握朱光给你送钱的次数.金额,你必须老实交待,争取主动.自首!”
(3)集团在师院做了那么多工程,我被要求一个个地交待。我开始时交待张文虎在主楼之初确曾给我送钱。我退了。这事办公室和胡书记也知道。专案组打断要我交待没退的。不要不老实,不要坐失从宽的机会等等。不交待就原地站直,不准动,不光脚。不准动,手要垂直,头不准晃,稍动或打盹就挨拳脚……
(4)推理很简单:阜阳多贪官,高校不例外。/工程有惯例,不送拿不到。学校也一样,X.XX都不是好东西,你是院长,你没收?我们查你的问题,不是树廉政标兵的!给别人送,也给你送了!别人收了,你也收了!/不交待只能说明你与组织对抗到底,只有死路一条!(后纪委同志又说:刘家义.尚军.张自民都倒在建工集团/我说不同,他们是地方官朱.刘等用的着,别有所图,不同于学校……)
(5)我一再强调高校不同于地方,院长只是个符号,一般重学术.重教学质量。我在校主管科研和师资队伍建设(分工,也是学校最弱,亟待改善的方面)。工程上,有专人分工,专部门管基建,书记一把手负总责,重建设,重综合改学,兼新区建设领导小组组长,大事集体研究。我认为学校基建较规范,工程单位没必要给谁送钱,至少我没收过工程单位领导送的钱。我还写过学校基建管理概况的材料(分工.程序.设计.招标.监理.付款.验收等运作过程),主要强调大学校长不同于地方单位的行政一把手。基建的事不可能自己去管去问,人家也不可能把院长(不分管)作行贿对象。同时强调我第一年试用,几年的敬业.小心,03年春季考博,03年秋之后一年(所谓受贿的一年)在沪读博为主;风雨操场(所谓受贿集中的工程)是我问的最少的工程,不可能一个楼送给我近10次30多万……
我一再强调自己事业心重,工资不低,科研上收入较高,住吃穿用等生活简单,不会也不敢收工程上的送钱……我一再承认自己工作不讲方法,对班子里少数同志尊重不够,得罪人,伤害感情的事有过,虽然我个人认为不至于积为怨仇,但我自己工作为人的进退.分寸失误,也完全可能招致怨恨.诬陷(我2002年在任职公示时,就遭受人的诬陷,之后被组织上调查澄清),但我是否手长.过贪,学校大多数干部.教师自有公论,请组织全面审查……自我反省,我承认自己在领衔的科研经费报支上有不规范,收过校内外冲我院长身份送来的一些钱物,收受过陈玉平等6600和姜勇10000的钱(与工程有关),但我确实没有如举报的收朱光等人上百万(起初对我说收百万!)……
但是,这些话任我怎么说自始至终不被相信一句半句。专案组找我的前提是自省里领导而下,都已经认定,掌握了我受贿的事实,我只有按每项工程逐一承认.交待才能过关,才有出路,才能好汉做事好汉当,不连累家人,对家人负责,才能不吃苦头,才能有后半生埋头学问.搞专业……
为了不被以零口供从严定罪,为了态度.出路及不连累家人,我最先按办案人员几天启发的口风,按每项工程逐一编造收钱的供词,原以为“假的真不了,”可后来……
9.以下是能记起的最初编造的收钱的数额.时间.事由等(后来少数调查否定,多数则按办案人员调查后的所谓“事实”重新出具供词。
首先是市建集团的工程
在办案人员所给的前提(每个领导都收钱,总共收了6-10%,工程量五.六千万)下,我被告知必须承认朱光代表市建给我送钱。同时我也认为只要稍作调查,谁收谁没收很快就会搞清,真相很快就会大白。/我表示只要不否定态度,能从宽.算主动.自首,我愿意接受每个工程都收前的说法,先交待,请组织调查。以调查为准。
我交待朱光给我送钱,是因为朱光与我极少联系,从未单独到我办公室去过,既然有举报,数额很大(专案人员告诉我,你是正厅级干部,几万块钱不会随便动你)。数额越大越容易查清。
先是要求我“万儿八千.一万两万你不要说,(如6600.1万)先讲主要的,五万以上的。”并将话题引到风雨操场上,我讲为了风雨操场评标,刘和平.朱光.武杰到我办公室坐过,给我送过钱,并按办案人员的口气,在数额上由4万改为8万,最后被斥“给别人都送10万,为什么只给你8万,怎么可能?要交待就痛快点.彻底点!”于是改为10万,时间含糊为“秋季”.“国庆中秋前后”。
双规后,在合肥办案点,不允许我否定,要我交待这10万去向(因存单上近一年里无大额存款),我只好瞎编:花了一些,另一些隔了很长时间才存到银行。
10万承认以后,说是还有几个五万的,“不止一次两次”,还是风雨操场,“切标是怎么回事?”我表示实在不清楚“切标”是怎么回事,并没问过。专案人员告诉我“因为你是院长.法人,人家才给你送钱,光是下面人收钱事情不好办”等等,并在时间上明确提醒我“腊月十八前后”,于是,我承认了春节前腊月20前收过朱光等人5万。
有了这两笔的10万.五万,我被肯定还在规定时间内,态度好,要我继续交待。“风雨操场还没说”.“其他工程和春节收钱”等。“说的对不对,组织上会查实,不会冤枉你,不会按你说的单方面口供定案”“你放心,纪委不会办冤案”。
关于主楼,因在招标时,我退过张文虎的送钱,于是就说在主楼开工典礼时,张文虎在材料袋里放过2万,(后专案组改为“张文虎没给你送过钱,是朱光到你办公室送了2万,事前你们还有电话联系,他打电话知道你在办公室。)
关于学生公寓,我说“武杰为了工程款,跟朱.刘一起五一前后到我办公室,告别时放了几万(?记不清了)(后来专案组改为“武杰给我送钱5万,是为风雨操场)
关于年节我们每个人收钱情况,说阜阳不重端午,主要是中秋.春节,工程都要送钱,要我交待。我只好说每年春节3万,中秋2万,计收4-5次,10万以上,请组织调查。(后来专案组说春节2万,中秋1万,收了3次,5万)
阜阳市建集团等各家工程单位与学校有前期垫资款协议,由后勤基建处具办,张岩批,我鉴名。我说明两点:(1)我签名及时,从未拖延张岩院长批的工程付款,(2)学校不存在拖欠工程款的问题。但有假材料把我交代的几笔收钱(凑不够数,说市建是30-40万!)移到了在要工程款上请我帮忙[记得时间是7月.10月,而我在11月.12月初给他们批了钱,后期还告诉我与市建12月底有个“预借款协议”,又批了钱,并都收了朱光的送钱/我的印象是几个材料矛盾的地方很多(双规期间),7月.10月找我批钱送钱,我11月.12月初批了,而12底又批才付款?我岂不签重了?我历来都是张岩签“同意付款”后同时签个名,一般都是同一时间]。
在学校各项工程中,风雨操场我问得最少,(设计.招标及前期我很少在家,03年9月——04年6月我在上海学习,两头跑,新区基建已入正轨,风雨操场并不急用),最后定我三年多收市建10次,37万,其中风雨操场一年达9次,35万?(5.1前后及5月我忙于外语博士学分考试,最是紧张)工程上有X.XX,我并没具体过问,怎么会收了三十几万?时间都集中在5月,国庆中秋前后3-4次,春节前2-3次,实难令人相信。但我都只得按这些假材料再去写交待.画押……
另:我与朱光并无个人间单独接触及私谊(另见给检察院的材料)
10.关于安徽水建,反复追问要我承认收了学生陈玉平的钱,“6600?不可能!”“还有重大问题没交待!”我只好说开工时答谢,李.陈二人送我2万,“非典”时找我较多,用工.材料涨价二人又送我2万。还不够!我又杜撰出春节又送了4万。(后来不仅把两个2万都说是陈一人所送,双规后又坐实了陈夫妻送我4万)
原来没有的事,我说了,竟然也就提供了陈玉平的假材料,陈玉平仅受雇于水建,他本人总共能得多少,怎么可能个人送我送了10万元之多?为什么?
我们一切都按程序办,陈在工程之初给我送钱,我当即以老师身份批评他,让他拿回去了。我搬家他和另3位同学一起送了6600元,并没说他自己6000(事后意识到与工程有关,没退确实不该,可定我受贿。但他说另送我近10万绝非真话!
11.
在“双规” 期间,我多次说明有关工程单位提供了假材料,但办案人员不予理睬。在检察院提前介入时,我反复请求复查。批捕处田主任等找我时我依然只能说“我承认收过钱,恳请组织复查。”被捕后,我再次提到工程单位提供了假材料,请求复查。8月份写了申诉书,请看守所转寄检察长,后于9月13日交办案办案检察官,再次说明,除了6600和1万以外,我没有收过工程单位负责人的送钱,请求领导重视/检察官最后一次做录相时我依然请求对我交待的受贿事情给予复查。出于思维.表达的习惯,我同意服从组织最后复查的结论,这是因为只要组织对我负责,对我的申诉负责,对办案负责,复查并不困难,真相很易搞清。我相信组织,就只能说服从组织(复查的结论)。但如果因为我说了服从组织复查结论,办案人员就说复查过了,结论不变,我很难口服心服,强行认定.硬判,我死不瞑目!
工程单位及相关人员提供假材料,涉及到几家公司和若干个人,他们心中都有数!/举报.诬陷者窃喜,但他们心中也有数!这个案子最后就这样稀里糊涂因开始我在高压下,说收了钱,就按此凑材料,置我于死地,这不是我心目中的组织,也有损于纪检.检察和法院的公正形象,这让那些因种种原因提供假材料的人怎么想?举报.诬陷者怎么想?我个人虽然有负于组织的任命,工作没做好,但我几年尽力.敬业是实。收了学生6600.1万,罪该受惩,但按50多万搞我,我死不瞑目![在给xxx书记的信,给检察长申诉中说了两“死”:我没收过工程单位领导的送钱(6600和1万之外),如有假话,我愿自请死罪!如果组织上能查明举报及提供假材料的真相,我死而无憾!]因为给领导写信,相信领导,相信组织是前提。“死不瞑目”的话没说。人言官场险恶,我原无此感,真的最后就这样死在组织手里而非单位举报.诬陷人手里。虽说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组织上强行定我为贪官,我确也真的是“死不瞑目”!
12. 关于学生食堂省二建送钱:除姜勇送1万之外,为了过关,我将曾退还二建老李送钱(后纪委说是姜成辉送的钱)的事说成03年(非典)送我2万,后着重杜撰了暑期为工程的事送我二万,请组织复查后,也同样真的定了我4万,只是时间上改为了三月和.四.五月间(非典)。其实春季我退还他们送前做得很绝情,很坚决,一点没留面子,老李(后知叫李峰)只是个项目负责人,怎敢再到我办公室公然送钱?我怎么会连一个名字都叫不出的工地负责人的送钱都敢随便收?可组织竟然给我坐实了!我说了,组织真的这样定了!李峰呢?为什么要说假话?难到他也是迫于高压?朱光如果有私吞30多万可能,李峰呢?我真的是呼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吗?可悲可叹!这一切,虽然都有一个同样的问题,即我不该违心地胡编乱造,侥幸过关的问题,但组织办案岂是儿戏?组织办案人员可是跟我无仇无怨的啊!
李峰送钱:/03年3月送我2万的事:(1)我刚严厉地退了他们的送钱,怎么可能马上再送到办公室?(2)说是为了工程款,可我们学校与二建是有垫资协议的,我们帮他们贷款,他们付息(各家均如此),部门及分管院长操作,我仅是签个字,谁都不会打岔,更不会刁难不办。我们的几个工程都是急着用于开学的,一旦他们中标,我们倒是很担心他们耽误工期,影响秋季开学使用,都是想方设法共同做好这件事,他们根本不可能想着给我送钱。(3)纪委材料显示,我3月初在批给他们100多万的票据才签过字!这个3月是此前?此后?具体是什么时间?另:给我定案的十几笔,时间都非常含糊!我不知能否这样认定?“三.四月间”,“七月的一天”等等,我乱说的,工程单位财务单据,送钱人交待,手里都是有具体材料的.记录的啊!03年4.5月送2万的事:纪委材料也显示,我院4月2日,4月29日.5月26日三次付款(我和张岩.部门签字的日期),这都说明经费渠道畅通.规范.及时(每家都一样,如主楼款额更大,人家就没送),根本不存在给我们送钱的必要前提!
我确实收了姜勇中秋送的1万,虽有原因(事后发现,根本不知道有个姜成辉在中间,还想着是学生,他妻子也在学校工作,才得到一笔科研经费,还想配套等等)但毕竟收了,毕竟与工程有关,我认罪。不过,姜成辉在中间承揽工程我是闻所未闻,更谈不上知道是姜成辉托姜勇送1万!我先前只知道一点姜勇1,
“找你谈话,要你交待工程上收受贿赂的事。隔离审查你,是向省纪委和省委主要领导汇报,领导签字同意的(郭书记.扬书记)。有举报,已查实。省纪委早已监控你很长时间。既然搞你,就有把握。省纪委从没搞错人。”
“你是正厅级干部,没把握不可能动你。动了你就别想轻易过关。你不象地方上正厅级干部,林业厅长财政厅长也照查照搞,你官场上又没人保你,你只有老实交待,才有出路。”
“告诉你别有任何幻想!院长是当到头了。大难临头了!对你来说是落难了,懂吗?(我反复强调愿意配合组织,接受审查,但说明学校新区建设工程操作规范,凡事集体决策。领导班子有分工)”
“你学校工程上受贿是窝案,”“知道你们搞攻守同盟!”
“X,XX都收钱了,都不是好东西。X在合肥也在受审,你要争取主动,XX,XXX已交待,你一个人是抗不了,抵赖没有,只会对自己不负责任,对家人不负责任,后果你要想清楚。”
“既然把你搞起来了,就不存在收没收的问题 ,而是承认不承认的问题,是态度问题。这个时候,态度决定一切,收多少都不是问题,不交待是大问题。承认.交待就是态度好,不承认就是态度不好。态度好,数额再大都好说。李XX几百万不是也回家了吗?何况你高校干部,数额也没他们大,社会危害,影响不大,(既非买官搞坏一方风气,也非企业改制,化公为私,造成大批工人失业下岗,社会动荡)工程本身又没出问题,据了解也没索贿,伸手要钱,阜阳大环境如此,大家都一样。阜阳建筑行情习惯如此,每项工程都有百分之几的钱,运作送礼,不是你一个人收钱,都收了,你们阜阳,你们学校的问题我们非常清楚。”
“你唯一的希望是配合讲清问题。承认和交待收钱事实。时间不少,3—4年,一个工程一个工程地讲。万元以下,一万两万的事别想过关。”
“没收钱是不可能的,学生送6600,送一万?避重就轻,别想蒙混过关。上亿的工程,一笔两笔,一万两万?骗谁?把我们当傻子?省里领导能因为一万两万动你?不老实,不要态度,不想回家了?”
“主动,如实。如实,就是承认在每个工程上收多少钱!不承认就是不如实,不老实,就是拒绝组织审查.挽救,拒绝组织给你的机会.出路!”
“愿不愿说?不愿说就按零口供搞你!就从重从严,无期,死刑!王怀忠第二!!愿说,视为主动交待,钱退了,从轻减轻处理,免于刑事处理。”
“既找你就认定过了!问你只是给你个机会,出路,希望你珍惜,把握机会。这个时候,你学校已经一锅粥了,你班子里同志有人巴不得你死!大难临头还不知道自救?只能自己救自己 ,只有交待,承认问题才能以好态度争取从宽.减轻.免于刑事处理!”
“作为高校干部,你的事不同于党政领导买官卖官,搞跨一方风气,也不同于企业转制变卖,厂长经理化公肥私,造成大量失业,上访,破坏社会稳定。你是专家教授,享受国务院津贴,获得过国家级奖励,组织上很看重这一点。有问题交待了,院长不干了,后半生埋头学问,搞专业,成果会更大,贡献会更大。不交待就难说了,谁也救不了你。三天还不说,问题就严重了!
“为什么星期五下午找你,就是想双休日让你把问题讲清楚。校园里不至于引起震动。可你不识抬举,把握不住机会,拿个六千,一万搪塞组织!已经三天了,这样很危险!再不说,我们帮不了你了!就按不配合,不老实,跟组织对抗,态度恶劣汇报了!”
作为学校领导,你怎么如此不敏感,不懂政治?对组织给你的机会这么不懂得珍惜?纪委领导一直在关心你的事。你说杨书记找你作过任职廉政谈话,你说对不起杨书记,没把他家乡的这所大学办好,但你不承认不交待,不要态度,你这样谁能救你?我们救不了你,杨书记也救不了你。杨书记在等着我们汇报,你态度好,就有出路;坚持不说,态度不好,你的问题我们一汇报,就只有升级了,你就只有坐牢,死路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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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地站了三天三夜,不准动弹,不准睡觉,不准打瞌睡。专案人员三班折磨,稍一犯困就动手,斥骂。双腿肿到膝盖以上,几无知觉;脚上水泡大如鸡蛋,头晕眼花……)
个别班次,罚蹲马步,不标准就用脚猛踢,摔倒多次……
还是个别班次,逼的透不过气
————怎么办?还想一直这样站下去?不想坐一会,睡一觉?/(答:想!熬不住了!)
————想,就好办。你先表个态愿不愿说?/(答:在组织面前我没有什么不愿说的。)
————愿意,那就说!给你五分钟考虑,[后改为20分钟]
————时间到了,说吧!/(我承认自己有问题,工程上收过陈玉平等以搬家名义送的6600,姜勇以中秋名义送的1万,还有其他校内人员也确实冲我校长身份送过钱……)
————其他的先不说,就说工程上收钱的问题。/(工程上没有再收过其他的送钱。)
————再说一遍没收过……/(确实没收过……)
当胸就是一拳,再说再一拳……也有打头,打脸,出手很重,觉得不像吓唬……
还是这个班次,进一步逼供
————为什么赤脚?/(答:腿脚肿得太厉害,穿不上鞋。脚面上水泡太大……)
————不行!鞋穿上!今天说不说?再不说不光是站着别睡觉!过来,马步蹲过吗?来!蹲好!(用脚踢过来,将腿分开,从后面突然踢膝盖后弯,摔倒后又踢,令站起来,蹲马步,几分钟后因肿痛,困乏再次摔倒,又被踢几脚令起来。我表示起不来了,蹲在地上请死:愿打就打吧,请求你们把我打死算了)
———吓唬谁?演戏?告诉你,我们还怕你死?就是干脆把你弄死,定你个畏罪自杀有什么大不了的?你能说得清楚吗?傅宏杰死了,不就是畏罪自杀吗?街谈巷议几天,现在谁还说?死多少都活该!(说着从裤带上解下手铐,恶狠狠地)再不说,把你双手拷着吊起来,现在就弄死你,信不信?(我当时的感觉,这个张主任可能受举报.诬陷之人所托,似有深仇大恨及很重的私怨。可是我工作上得罪人再厉害,也是为工作,也不至于与谁结下如此私仇啊!)
3.————如果还是不交待,不承认,一是按态度恶劣,以零口供定你个无期或死刑,二是你老婆按共同受贿也可以判,搞进去坐几年,叫你家破人亡!你女儿不是在上学吗,我们也可以到学校找她了解情况。只要我们传她几次,看她在学校怎么见人?你父母,你岳父,你弟弟.亲戚.朋友,我们都可以搞你相信不相信?
(我说到与我妻女和父母亲戚无关。特别说到我妻子多年支持我工作,我在转干.职务.职称上没为她做任何事,她毫不怨言,现在想起来很对不起她;我女儿很脆弱,你们这样搞我受不了。我怕她辍学甚至轻生;我岳父瘫痪在床,父亲去年脑溢血,高血压,两次送合肥抢救,禁不起刺激折腾。天大的事都是我自己的事。恳求你们千万别动老人和妻小)
————我的这番表白,此后就一直成了专案人员逼我交待.签押的绝招。直到7月暑天,我再次强调原口供不实和工程方提供假材料,不同意再按假话做材料.签押时,专案人员仍威胁要“把我老父亲也弄来,不管他知道不知道你的事,我们把他搞来受几天罪可以吧?”“还有你女儿,你想不想牵连她?”“告诉你组织上有的是办法.手段和措施!你自己承认了,家里人我们可以一个不动;不承认,我们就开肠剖肚,搞到底边边角角地搞!到那时你后悔就来不及了!叫你哭都没眼泪!”
4.
我5.19被隔离突审,直到月底(端午前.5.29?)才逼我写辞去市人大代表的辞呈,我没有机会见人大领导说明情况。直到6.10知辞呈批准,始终无人身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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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5月22日凌晨?按邓局长?(邓兵)要求一个工程一个工程地承认全都受贿。天亮前借写交待坐了一会,打了一会瞌睡。后到合肥双规时,拿出当时写的交待要我抄,(重新再做一次材料,只准增加,不准反悔)我才发现有的交待竟然落款日期是5月19日。
6.
我于5月24日.5月29日.6月9日.6月10日四次给杨书记和专案组领导写信辩冤,均送不上去。( 6月10日草稿被检察7.24搜走)8月份给检察长的“申诉书”9月13日交办案人员。
7. 关于违心承认受贿的具体情况(压力)
(1) 每个工程都(按要求一个一个地交待)承认受贿.写交待,总约七.八十万,包括主楼.食堂.学生公寓.一期.二期.三期,风雨操场,(涉及各公司.道路.广场.田径场.实验楼等/最后被坐实50多万。
(2)当时纯粹是想着“真的假不了,假的真不了”,先说了,一是态度上不敢不配合,怕在态度上被否认;二是怕妻女父母都被跟着受审.受刺激而出意外;三是想着组织上一查就会搞清真相。我也确实怕腿肿过度造成终身残疾,想先睡一觉。
(3)当时的想法:只要不连累家人受到刺激致死,妻女不出意外,我大脑不坏.身体不残,只要能让我坐一会,睡一会,怎么都行,叫我说什么都行!我在组织面前没有什么面子.气节.软弱可言。
(4)记得当时邓兵局长斥责我半张纸的交待,写了一个多小时/极度困.乏,熬不住了。
8. 关于阜阳建工集团(市建)
(1)在阜突审时,专案组告诉我阜阳建工按6---10个点安排工程前期费用,都送给学校领导了。X.XX都不是好东西,都收钱了,都跑不了,阜阳师院是窝案!
(2)我还被告知,每个工程送钱的都是朱.刘等集团领导研究的,有分工。“朱光专门跟你联系.送钱!”“你这个人太傲,等级较严,不是老总找不上你。”“组织已掌握朱光给你送钱的次数.金额,你必须老实交待,争取主动.自首!”
(3)集团在师院做了那么多工程,我被要求一个个地交待。我开始时交待张文虎在主楼之初确曾给我送钱。我退了。这事办公室和胡书记也知道。专案组打断要我交待没退的。不要不老实,不要坐失从宽的机会等等。不交待就原地站直,不准动,不光脚。不准动,手要垂直,头不准晃,稍动或打盹就挨拳脚……
(4)推理很简单:阜阳多贪官,高校不例外。/工程有惯例,不送拿不到。学校也一样,X.XX都不是好东西,你是院长,你没收?我们查你的问题,不是树廉政标兵的!给别人送,也给你送了!别人收了,你也收了!/不交待只能说明你与组织对抗到底,只有死路一条!(后纪委同志又说:刘家义.尚军.张自民都倒在建工集团/我说不同,他们是地方官朱.刘等用的着,别有所图,不同于学校……)
(5)我一再强调高校不同于地方,院长只是个符号,一般重学术.重教学质量。我在校主管科研和师资队伍建设(分工,也是学校最弱,亟待改善的方面)。工程上,有专人分工,专部门管基建,书记一把手负总责,重建设,重综合改学,兼新区建设领导小组组长,大事集体研究。我认为学校基建较规范,工程单位没必要给谁送钱,至少我没收过工程单位领导送的钱。我还写过学校基建管理概况的材料(分工.程序.设计.招标.监理.付款.验收等运作过程),主要强调大学校长不同于地方单位的行政一把手。基建的事不可能自己去管去问,人家也不可能把院长(不分管)作行贿对象。同时强调我第一年试用,几年的敬业.小心,03年春季考博,03年秋之后一年(所谓受贿的一年)在沪读博为主;风雨操场(所谓受贿集中的工程)是我问的最少的工程,不可能一个楼送给我近10次30多万……
我一再强调自己事业心重,工资不低,科研上收入较高,住吃穿用等生活简单,不会也不敢收工程上的送钱……我一再承认自己工作不讲方法,对班子里少数同志尊重不够,得罪人,伤害感情的事有过,虽然我个人认为不至于积为怨仇,但我自己工作为人的进退.分寸失误,也完全可能招致怨恨.诬陷(我2002年在任职公示时,就遭受人的诬陷,之后被组织上调查澄清),但我是否手长.过贪,学校大多数干部.教师自有公论,请组织全面审查……自我反省,我承认自己在领衔的科研经费报支上有不规范,收过校内外冲我院长身份送来的一些钱物,收受过陈玉平等6600和姜勇10000的钱(与工程有关),但我确实没有如举报的收朱光等人上百万(起初对我说收百万!)……
但是,这些话任我怎么说自始至终不被相信一句半句。专案组找我的前提是自省里领导而下,都已经认定,掌握了我受贿的事实,我只有按每项工程逐一承认.交待才能过关,才有出路,才能好汉做事好汉当,不连累家人,对家人负责,才能不吃苦头,才能有后半生埋头学问.搞专业……
为了不被以零口供从严定罪,为了态度.出路及不连累家人,我最先按办案人员几天启发的口风,按每项工程逐一编造收钱的供词,原以为“假的真不了,”可后来……
9.以下是能记起的最初编造的收钱的数额.时间.事由等(后来少数调查否定,多数则按办案人员调查后的所谓“事实”重新出具供词。
首先是市建集团的工程
在办案人员所给的前提(每个领导都收钱,总共收了6-10%,工程量五.六千万)下,我被告知必须承认朱光代表市建给我送钱。同时我也认为只要稍作调查,谁收谁没收很快就会搞清,真相很快就会大白。/我表示只要不否定态度,能从宽.算主动.自首,我愿意接受每个工程都收前的说法,先交待,请组织调查。以调查为准。
我交待朱光给我送钱,是因为朱光与我极少联系,从未单独到我办公室去过,既然有举报,数额很大(专案人员告诉我,你是正厅级干部,几万块钱不会随便动你)。数额越大越容易查清。
先是要求我“万儿八千.一万两万你不要说,(如6600.1万)先讲主要的,五万以上的。”并将话题引到风雨操场上,我讲为了风雨操场评标,刘和平.朱光.武杰到我办公室坐过,给我送过钱,并按办案人员的口气,在数额上由4万改为8万,最后被斥“给别人都送10万,为什么只给你8万,怎么可能?要交待就痛快点.彻底点!”于是改为10万,时间含糊为“秋季”.“国庆中秋前后”。
双规后,在合肥办案点,不允许我否定,要我交待这10万去向(因存单上近一年里无大额存款),我只好瞎编:花了一些,另一些隔了很长时间才存到银行。
10万承认以后,说是还有几个五万的,“不止一次两次”,还是风雨操场,“切标是怎么回事?”我表示实在不清楚“切标”是怎么回事,并没问过。专案人员告诉我“因为你是院长.法人,人家才给你送钱,光是下面人收钱事情不好办”等等,并在时间上明确提醒我“腊月十八前后”,于是,我承认了春节前腊月20前收过朱光等人5万。
有了这两笔的10万.五万,我被肯定还在规定时间内,态度好,要我继续交待。“风雨操场还没说”.“其他工程和春节收钱”等。“说的对不对,组织上会查实,不会冤枉你,不会按你说的单方面口供定案”“你放心,纪委不会办冤案”。
关于主楼,因在招标时,我退过张文虎的送钱,于是就说在主楼开工典礼时,张文虎在材料袋里放过2万,(后专案组改为“张文虎没给你送过钱,是朱光到你办公室送了2万,事前你们还有电话联系,他打电话知道你在办公室。)
关于学生公寓,我说“武杰为了工程款,跟朱.刘一起五一前后到我办公室,告别时放了几万(?记不清了)(后来专案组改为“武杰给我送钱5万,是为风雨操场)
关于年节我们每个人收钱情况,说阜阳不重端午,主要是中秋.春节,工程都要送钱,要我交待。我只好说每年春节3万,中秋2万,计收4-5次,10万以上,请组织调查。(后来专案组说春节2万,中秋1万,收了3次,5万)
阜阳市建集团等各家工程单位与学校有前期垫资款协议,由后勤基建处具办,张岩批,我鉴名。我说明两点:(1)我签名及时,从未拖延张岩院长批的工程付款,(2)学校不存在拖欠工程款的问题。但有假材料把我交代的几笔收钱(凑不够数,说市建是30-40万!)移到了在要工程款上请我帮忙[记得时间是7月.10月,而我在11月.12月初给他们批了钱,后期还告诉我与市建12月底有个“预借款协议”,又批了钱,并都收了朱光的送钱/我的印象是几个材料矛盾的地方很多(双规期间),7月.10月找我批钱送钱,我11月.12月初批了,而12底又批才付款?我岂不签重了?我历来都是张岩签“同意付款”后同时签个名,一般都是同一时间]。
在学校各项工程中,风雨操场我问得最少,(设计.招标及前期我很少在家,03年9月——04年6月我在上海学习,两头跑,新区基建已入正轨,风雨操场并不急用),最后定我三年多收市建10次,37万,其中风雨操场一年达9次,35万?(5.1前后及5月我忙于外语博士学分考试,最是紧张)工程上有X.XX,我并没具体过问,怎么会收了三十几万?时间都集中在5月,国庆中秋前后3-4次,春节前2-3次,实难令人相信。但我都只得按这些假材料再去写交待.画押……
另:我与朱光并无个人间单独接触及私谊(另见给检察院的材料)
10.关于安徽水建,反复追问要我承认收了学生陈玉平的钱,“6600?不可能!”“还有重大问题没交待!”我只好说开工时答谢,李.陈二人送我2万,“非典”时找我较多,用工.材料涨价二人又送我2万。还不够!我又杜撰出春节又送了4万。(后来不仅把两个2万都说是陈一人所送,双规后又坐实了陈夫妻送我4万)
原来没有的事,我说了,竟然也就提供了陈玉平的假材料,陈玉平仅受雇于水建,他本人总共能得多少,怎么可能个人送我送了10万元之多?为什么?
我们一切都按程序办,陈在工程之初给我送钱,我当即以老师身份批评他,让他拿回去了。我搬家他和另3位同学一起送了6600元,并没说他自己6000(事后意识到与工程有关,没退确实不该,可定我受贿。但他说另送我近10万绝非真话!
11.
在“双规” 期间,我多次说明有关工程单位提供了假材料,但办案人员不予理睬。在检察院提前介入时,我反复请求复查。批捕处田主任等找我时我依然只能说“我承认收过钱,恳请组织复查。”被捕后,我再次提到工程单位提供了假材料,请求复查。8月份写了申诉书,请看守所转寄检察长,后于9月13日交办案办案检察官,再次说明,除了6600和1万以外,我没有收过工程单位负责人的送钱,请求领导重视/检察官最后一次做录相时我依然请求对我交待的受贿事情给予复查。出于思维.表达的习惯,我同意服从组织最后复查的结论,这是因为只要组织对我负责,对我的申诉负责,对办案负责,复查并不困难,真相很易搞清。我相信组织,就只能说服从组织(复查的结论)。但如果因为我说了服从组织复查结论,办案人员就说复查过了,结论不变,我很难口服心服,强行认定.硬判,我死不瞑目!
工程单位及相关人员提供假材料,涉及到几家公司和若干个人,他们心中都有数!/举报.诬陷者窃喜,但他们心中也有数!这个案子最后就这样稀里糊涂因开始我在高压下,说收了钱,就按此凑材料,置我于死地,这不是我心目中的组织,也有损于纪检.检察和法院的公正形象,这让那些因种种原因提供假材料的人怎么想?举报.诬陷者怎么想?我个人虽然有负于组织的任命,工作没做好,但我几年尽力.敬业是实。收了学生6600.1万,罪该受惩,但按50多万搞我,我死不瞑目![在给xxx书记的信,给检察长申诉中说了两“死”:我没收过工程单位领导的送钱(6600和1万之外),如有假话,我愿自请死罪!如果组织上能查明举报及提供假材料的真相,我死而无憾!]因为给领导写信,相信领导,相信组织是前提。“死不瞑目”的话没说。人言官场险恶,我原无此感,真的最后就这样死在组织手里而非单位举报.诬陷人手里。虽说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组织上强行定我为贪官,我确也真的是“死不瞑目”!
12. 关于学生食堂省二建送钱:除姜勇送1万之外,为了过关,我将曾退还二建老李送钱(后纪委说是姜成辉送的钱)的事说成03年(非典)送我2万,后着重杜撰了暑期为工程的事送我二万,请组织复查后,也同样真的定了我4万,只是时间上改为了三月和.四.五月间(非典)。其实春季我退还他们送前做得很绝情,很坚决,一点没留面子,老李(后知叫李峰)只是个项目负责人,怎敢再到我办公室公然送钱?我怎么会连一个名字都叫不出的工地负责人的送钱都敢随便收?可组织竟然给我坐实了!我说了,组织真的这样定了!李峰呢?为什么要说假话?难到他也是迫于高压?朱光如果有私吞30多万可能,李峰呢?我真的是呼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吗?可悲可叹!这一切,虽然都有一个同样的问题,即我不该违心地胡编乱造,侥幸过关的问题,但组织办案岂是儿戏?组织办案人员可是跟我无仇无怨的啊!
李峰送钱:/03年3月送我2万的事:(1)我刚严厉地退了他们的送钱,怎么可能马上再送到办公室?(2)说是为了工程款,可我们学校与二建是有垫资协议的,我们帮他们贷款,他们付息(各家均如此),部门及分管院长操作,我仅是签个字,谁都不会打岔,更不会刁难不办。我们的几个工程都是急着用于开学的,一旦他们中标,我们倒是很担心他们耽误工期,影响秋季开学使用,都是想方设法共同做好这件事,他们根本不可能想着给我送钱。(3)纪委材料显示,我3月初在批给他们100多万的票据才签过字!这个3月是此前?此后?具体是什么时间?另:给我定案的十几笔,时间都非常含糊!我不知能否这样认定?“三.四月间”,“七月的一天”等等,我乱说的,工程单位财务单据,送钱人交待,手里都是有具体材料的.记录的啊!03年4.5月送2万的事:纪委材料也显示,我院4月2日,4月29日.5月26日三次付款(我和张岩.部门签字的日期),这都说明经费渠道畅通.规范.及时(每家都一样,如主楼款额更大,人家就没送),根本不存在给我们送钱的必要前提!
我确实收了姜勇中秋送的1万,虽有原因(事后发现,根本不知道有个姜成辉在中间,还想着是学生,他妻子也在学校工作,才得到一笔科研经费,还想配套等等)但毕竟收了,毕竟与工程有关,我认罪。不过,姜成辉在中间承揽工程我是闻所未闻,更谈不上知道是姜成辉托姜勇送1万!我先前只知道一点姜勇帮二建说过好话,介绍业务,找过学校里的人。
13. 我并不怨恨办案的具体个人,包括对我动拳脚,出手重的人。他们要出成果,出口供,完成纠贪官的任务,诱.逼.哄骗都很自然。但我不理解,怎么那么容易相信出假材料的工程方?还有,给领导的信为什么送不上去?检察院侦查仅是再做一遍纪委的材料?且当事人还在纪委手中?法律程序之神圣何在?
14. 多余的话不说:(1)相信组织,相信法律,矢志不移;(2)曾有“悔过书”在检察院,都是我心里的话,对组织.学校.亲人……(3)我此前一直没想到死,虽然写到“死而无撼”“ 死不瞑目”之类,但父母在,我视自杀为大不孝,虽然可解脱个人,也能使亲人化长痛多少年?还有,案情不明,我仍痴情于组织会搞清真相。(4)可能也会有非死不可,唯有一死.意外死亡的事发生,但死非所愿,另有原因。我会在遗物中留给亲人几句话。女儿年满十八,今年二十有三,可我还是最放不下岩岩……
帮二建说过好话,介绍业务,找过学校里的人。
13. 我并不怨恨办案的具体个人,包括对我动拳脚,出手重的人。他们要出成果,出口供,完成纠贪官的任务,诱.逼.哄骗都很自然。但我不理解,怎么那么容易相信出假材料的工程方?还有,给领导的信为什么送不上去?检察院侦查仅是再做一遍纪委的材料?且当事人还在纪委手中?法律程序之神圣何在?
14. 多余的话不说:(1)相信组织,相信法律,矢志不移;(2)曾有“悔过书”在检察院,都是我心里的话,对组织.学校.亲人……(3)我此前一直没想到死,虽然写到“死而无撼”“ 死不瞑目”之类,但父母在,我视自杀为大不孝,虽然可解脱个人,也能使亲人化长痛多少年?还有,案情不明,我仍痴情于组织会搞清真相。(4)可能也会有非死不可,唯有一死.意外死亡的事发生,但死非所愿,另有原因。我会在遗物中留给亲人几句话。女儿年满十八,今年二十有三,可我还是最放不下岩岩……
njbsq83127 - 2008-9-12 9:49:00
申诉人张登岐,现年49岁,教授,2000年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2005年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2002年初经公选被任命为阜阳师范学院院长。2006年5月接受省纪委专案组审查,我主动交待了在人情交往中收受早年毕业的多名学生祝贺乔迁和过节时所送计16600元礼金和单位同事等所送计约13000元礼金的事实;并不堪某些办案人员逼供、熬供、诱供被迫承认在学校新区建设全部约10项工程中均有受贿;被“两规”后,有关假材料竟然“证实”我在其中三项工程受贿约50万元。经检察机关转换材料,我被逮捕。尽管我一再上书有关领导及办案单位请求查明事实真相,但仍被强行起诉,并被淮北市中级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面对这样一份连“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字样都没有的判决书,我欲哭无泪,万不得已,只有写此申诉,以一个忠于党,曾经敬业尽职的专家型大学校长和现在押人员的身份,再次恳请组织和办案单位能彻查真相,据实断案。 我收过上述近3万元礼金,即使将此都认定为与我职务有关的受贿行为,我也只有认罪;但面对根本不存在的约50万元工程受贿:我冤枉啊! 一、 我从未收受过阜阳建工集团及朱、武的任何贿款;起诉书认定我10次收受37万元贿赂完全不是事实。 我与朱光、武杰等人没有任何私人交往和个别接触,没有收过阜阳建工集团及朱、武的任何送钱。正因为根本不存在行贿受贿事实,所以办案材料也根本反映不出有关行贿受贿的时间、地点、通话记录、财务账册及“贿款”出处、去向等,上述相关的必要证据严重缺失。第一, 原审判决书所列举的数笔送钱时间极为含混,没有一笔有具体时间。朱光作为大中型国营建筑企业的总经理,其能够代其手下小工头送款行贿显然不符合正常逻辑事理。如果真有此事,朱光作为高素质管理人员,代公司或下属送钱这样敏感之事,且金额多达30余万元,如果他不是担心凭空编造的日期经不起查证,如果他不想浑水摸鱼扣下拟送钱款,他不可能不以某种形式留下记录,更不可能说不出送钱的具体时间。对此,朱光有责任讲清楚,办案单位有责任查清楚。否则只能说他是出于私吞或其他目的而故意栽赃、陷害。第二, 朱光、武杰从未单独去过我办公室。原审认定,朱光、武杰曾数次到我办公室送钱。如果真如此,则学校保卫处办公楼门卫、值班人员不可能看不到;保卫处的值班记录会有反映;监控录像也应有相关的处理记录,此其一。其二,我在办公室时,作为为领导服务的院办人员。(主任、副主任、秘书、接待人员)对朱光这样合作单位的主要领导去我办公室不可能不知道;相反,他们必然看到,知道并应代为联系、传达、参与接待,甚至会留下工作记录。其三,我在上海学习(读博)和外地出差较多,经常不在学校。在校时要参加学校各种会议或在新区办公,这些都有工作记录,朱光不可能在上述时间给我送钱。我在办公室时,一般都是接待学校各部门干部、教师、忙于公务,办公室人来人往,朱光怎么可能手拎装有10万,5万现金的黑色垃圾袋堂而皇之地进入我办公室公然行贿?其四,我对外单位负责人来访及所谈事由均在工作日志上留有记录,该日志应仍存放于省检察院封存,不难查实。其五,朱光还在证言中声称每次去我办公室前都给我打电话,而事实上我从未接到过朱光的电话,我也从未给他打过电话,这只需通过电信部门调阅通话清单即一目了然,办案单位和朱光有责任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第三, 阜阳建工集团系国营大中型企业,应有一整套规范的管理制度、议事记录、财务账册及收支凭证等。朱光本人因单位公务送款行贿,先后从其单位提款37万元之巨,难道没有相应记录?(省二建4万、省水建10万同样存在上述问题。)然而,控方并未出示上述企业会议记录、财务支出凭证等任何证据。故,仅以被告人在被逼供、诱供的特殊生存条件下自证其罪的供述认定受贿事实,其定案依据既不充分也不确实。为此,我请求彻查且合理排除存在的诸多疑点,而不是简单地以逼供信强制认定。第四, 判决书认定我2004年5、6月份收受朱光、武杰15万元,由于这两笔数额较大且时间集中,如果我真的收了这两笔钱,要么把钱存起来,要么发生了大额消费,但本人并无与上述有关的存款及消费记录。请予查证。第五, 以我和朱光各自的身份、教养、处事风格决定了朱光不可能带成沓的现金甚至手拎黑色垃圾袋装着的巨额现金直接到办公室赤裸裸地行贿。而我一个读书人、教授、大学校长更不可能允许任何人如此肆无忌惮!更不可能不顾脸面地接受且大包大揽地答应为其办事。其中不排除朱光私吞了巨款或挪作他用。第六, 更为重要的是,阜阳师院各项工程操作规范,基本排除了工程承建单位在中标,工程款支付过程中向校方行贿的可能性。从控方所提供的书证不难发现,阜阳师院所有工程对外招标、签约、付款等严格履行了基本建设规程,工程质量也是好的。我们还为学校向施工单位争取了5-6%的捐资助教额度,工程单位一直抱怨利润空间被挤压得太小,根本谈不上我或其他校领导受贿渎职为企业谋利。另外,学校各项工程签订合同时,均与承建方签订有垫资和付款的附加协议,并非所谓我个人决定何时付款、付多少款。工程款支付固然最后需我签字,但通常是在手续齐备(部门造单、处长签意见、分管院长签字同意)的单据上再签名,一切依协议行事,从未以拖延或扣压工程款方式要挟承建方。但绝不能把按协议正常支付工程款视为给企业谋利。另外,阜阳建工集团先后在阜阳师院承建了很多工程,2002年以来在新校区也不止风雨操场一项(另有教学主楼、学生公寓二期工程、田径运动场附属工程等),不可能唯独偏偏要在这个工程上突然近10次之多35万元之巨地给我这个并不具体分管基建的院长送钱! 以上诸多疑点,恳予明察。 二、 除陈玉平等四学生以祝贺乔迁名义曾送6600元外,我从未收受与省水建公司及陈玉平有关的工程贿款。第一, 陈玉平既非省水建的经理,也不是工程的项目经理,只是临时受聘于项目组管理工地得点报酬,他一是没有代表给我送钱的名份,二是他个人在这个月工程的小工程上恐怕总共也得不到几个辛苦钱,不可能自掏10多万元钱送我。我请求调查省水建有无这项财务支出记录及授权,以及陈玉平参与该工程的财务状况。第二, 学生公寓一期工程开工前后,水建副总经理李鑫带着陈玉平等到我办公室去过一次,坐了几分钟,说了一些开工准备情况和保证把工程做好之类的话。办公室人来人往,不可能发生送钱、收钱的事情。另外一起去的还有水建的“卓越”,请求核查。第三, 陈玉平是我的学生,我们有正常的师生交往,他在我面前说话做事都有分寸。他正是因为知道我不会收钱(此前曾拒绝过他的送钱),怕我骂他,才拉着几个同学一道以祝贺乔迁名义趁我不在而到家送了6600元钱。在我女儿上大学时他们四位也曾一起到我办公室说要祝贺,我怕他们送钱,只是答应和他们几家一起吃了一顿饭(好像还是我带的酒)。我没有在读博、孩子上学(二者同时)时收过几个学生的送钱,更没有在办公室直接以工程名义收过陈玉平的送钱。第四, 陈玉平一人或夫妻二人一起从未去过我家,陈妻马艳秋至今也从未去过我家,根本不存在两人去我家送过4万元钱的事。恳请明察。三、 我从未收受李峰二次贿款4万元。 “李峰”其名是纪委办案人员告诉我的,我此前只知道省二建有一个“老李”有时在工地上问事。学生食堂和教学主楼(阜阳市建)、学生公寓一期工程(省水建)是新校区最早上马的三项工程,签合同时也都对垫资付款办法达成了协议,学校在代为借贷和付款上不敢耽搁,因工期很紧,又值“非典”特殊时期,学校担心他们停工待料不能如期在开学前交付使用,他们也抓住我们的心理以材料款名义按进度办理付款手续。工程单位根本无需为工程款送礼送钱。李峰如此,陈玉平、朱光等也如此。正因为并无此事,李峰也和陈玉平、朱光等人一样,都无法说出送钱的具体日期。关于以上所述收受工程贿赂的申诉,我恳请组织和办案单位调查真相,并愿意再做以下补充:在学校各项工程的招投标和支付相关费用过程中,我作为新区建设领导小组副组长和院长,从未越过领导组(书记是组长)和分管副校长而个人做主,从未说过不该说的话,从未做过不该做的事。我在各项工程中所一直看重的是工程质量、工期进度和学校(国家)利益的最大化。我从未在主观上去给任何承建单位和个人谋取利益。工程单位给我行贿,必然是因为不行贿就拿不到工程,拿不到工程款或者因为感谢我让他们得到了额外的利益! 我也恳请组织就学校各项工程操作和工程款支付的规范情况及工程单位因行贿而取得工程,得到不该支付的工程款等情况作彻底调查。我以为这也是一个查明真相的重要线索。四、 关于我的前后供述作为被审查人、被告,我对指控的供述是一个完整的过程,既包括我在最初特殊情况下不得已的违心之言,也包括我在纪检阶段多次向省委、省纪委领导反映事实真相的信稿,给省检察院领导写的申诉信。我在整个过程中一再请求对工程受贿真相进行复查,写过请求复查的书面请求;在检察院提审中也一再口头要求复查并经争取直到最后(2006年9月13日提审)才同意我在讯问笔录中写明我要求复查的内容。后来我第一次见律师时当着检察院办案人员的面向律师说明;“我除了收过两笔计16600元可能与工程有关的学生送钱之外,从未收过工程单位的任何送钱。”这些都是我个人供述的重要组成部分。 我最初按纪委办案人员要求供述在学校所有的约10项工程上都接受了贿赂(已有大部分被证明是不得已编造的不实之辞),那完全是在高压下忍受不了煎熬,害怕致残、致疯和致死(个别办案人员明确告诉我,“再熬下去,再不承认就弄死你,完了就搬到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