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iscuz!NT
欢迎 游客 , 注册 | 登录 | 界面 | 简洁版本 | 在线 | 帮助
分栏模式|网站首页|语言学网文

本主题被查看2433次, 共2个帖子, 1页, 当前为第1页     选择页数: 1      跳转到第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标题: “着、了、过”的讨论(转贴北大BBS)(3)
agnes
 

来自:
状态: 离线
agnesshao@ynmail.com agnesshao@ynmail.com
只看楼主 2002-11-09 12:25
“着、了、过”的讨论(转贴北大BBS)(3)
石毓智
初级会员



发帖 33
积分 33
IP源 137.132.*
来自 新加坡
NO.21  RE:就“了、着、过”请教石毓智先生 ( 2002-10-25 13:58 )

张先生:

        您提的问题非常重要,这涉及到一个词在其语法化过程中的认知域的变换问
题。词义发展有两条规律:一是从具体的范畴向抽象的范畴转化;二是从客观的范畴
向主观的范畴转化。词义(包括语法标记的语法意义)一般不会逆这个方向而发展。
        体标记跟动作行为的时间量的表达有关。人类语言的一个共性是,表示时间
的概念多来自表示空间的概念。“过”原来是“指空间上通过某个地方”,“着”原
来的含义为“在”、“到”(掷著(着)门外(《世说新语》)。
        体标记形成以后会向更抽象的领域扩展,那就是表示各种逻辑关系,这与实
际发生的时间已没有直接的对应关系。您举的例子就是其中一种,马先生举的顺序义
也是其中的一种。此外还有其他逻辑关系,如因果关系(为了父母,她选择到偏远的
地方工作)、排除关系(除了音乐,我还喜欢美术)。
      其实,这里都涉及一个间接的时间过程。比如因果关系,原因一定在前,结果
一定在后。您举的例子实际上属于“排除关系”,在我们的判断过程中,只有先考虑
了所有有关成员之后,然后才能判断哪个合适。这里面就隐含着一个时间过程。
      您提的现象属于语法标记的“再语法化”问题。这是西方语言学中很重要的一
个研究课题。关于语法化理论在汉语中研究中的应用,还只是一个开端,尚处于尝试
阶段。 “再语法化”问题研究几乎还没有开始。根据我的印象,中国社会科学院的刘
丹青教授曾发表过与此有关的论文(与苏州方言有关),可以参考。
        先谈这些。


    作者 邮件 搜索 短信  回复 引用 


石毓智
初级会员



发帖 33
积分 33
IP源 137.132.*
来自 新加坡
NO.22  RE:就“了、着、过”请教石毓智先生 ( 2002-10-25 15:02 )

“去私”朋友:

    现对您提的三个问题回答如下:
    (一)“点儿”属于拙著中所谈的“丁点儿、星儿”等极小类量词。它们的肯定
否定用法还受制于“肯定否定公理”中的一个条件:极小量的词多用于或者只用于否
定结构。有三种因素会影响肯定和否定的使用:离散和连续、定量和非定量、极大量
和极小量。它们相互作用,造成了自然语言肯定否定使用的纷纭复杂的局面。

    (二)您举的例子的情况十分复杂。恕我不能一一解释。我这里只挑几个有关的
问题来谈,共您参考:

    (a)您的一些例子中,“一些”并不是直接用于否定结构,即否定的焦点不在
“一些”短语上。例如:
      (2) 他的湘西口音很重,声音又低,有些学生听了一堂课,往往觉得不知道听
了一些什么。
这里“听了一些什么”是“不知道”的宾语从句,支配“一些”的动词是“听了”。

    (b)您的一些例子中,还有“一些”和谓语动词不在一个层次上,比如:
      (3) 只是,我几乎还是与人没有交往,不了解一些友人的情况。
这里的“一些”跟“友人”构成一个直接成分,并不是位于动词的否定对象。

      (c)您找的例子全部是书面语的。判别这个问题的最好办法是设计一些简单的
口语化的例子,作一番调查。比如,看“我没吃一些苹果”等有多少人是可以接受
的。
      大型语料库固然可以帮助我们调查语言事实。但是我们应该始终明白,人们语
言的使用常常会逸出语法规律的。我认为四种人说的话的语法是最规范的:文盲、说
梦话者、喝醉酒者和骂人者。其他人都会常有不规范的说法,而且受教育的程度越高
出语法错误的可能性就会越大。我们似乎不能因为这类不规范现象的存在而否认有关
的语法规律。

      (d)“一些”不能用于否定结构具有深刻的逻辑基础。其他语言跟“一些”
相对应的概念也是不能用于否定结构,比如英语的some 也是只能用于肯定结构。耶鲁
大学的Laurence Horn的A Natural History of Negation对此问题有精辟的论述。很
多时候,跨语言的考虑可以帮助我们理解甚至发现一些语言规律。

    三、判别量词定量和非定量的形式标准是看它们能否自由地为数词修饰,而不是
根据它们的概念义。



    作者 邮件 搜索 短信  回复 引用 


张万禾
管理员



发帖 141
积分 148
IP源 61.178.*
来自 甘肃兰州
NO.23  RE:就“了、着、过”请教石毓智先生 ( 2002-10-27 10:50 )

石先生:
    您谈到“认知域”问题。
    关于“认知域”,《语法的认知语义基础》中没有较为详细的论述。在高等代数
中有“数域”的概念,“数域”也就是某个代数式的运算范围。用这个来类推,“认
知域”应该是某个认知语言学范畴的作用范围。那么在运用认知语言学范畴时,确定
认知域就是一个关键因素。如果我不能确定认知域,还是不能做分析。我前面提到对
动词进行语义特征分类,这个提法是根据结构语法的思路来的,看起来不切合实际。
但确定认知域是绝对必要的。
    在前面讨论到若干现象中,大概有这样几种[实现过程]的认知域:
1.        顺序义名词
2.        动词
3.        形容词
4.        因果关系
5.        对立(别人都不行,就你了)
    这上面的5种类型大不一样,动词、形容词的语义特征是词本身的特性;顺序义
名词的语义特征在类似语义场的这样一个环境得到。这三种都不依赖于具体语境,但
是因果关系和对立要依赖于具体语境。也就是说认知域有语义层面的,还有语用层面
的,对这方面的研究,认知语言学有什么进展?


---------------------------------------------------------------------------
-----
凉州词、抬头龙

    作者 邮件 搜索 短信  回复 引用 


石毓智
初级会员



发帖 33
积分 33
IP源 203.124.*
来自 新加坡
NO.24  RE:就“了、着、过”请教石毓智先生 ( 2002-10-27 13:03 )

张先生:

    谢谢。
    我在一些文章中使用“认知域”这个概念,但是跟数学中关于“域”的概念很不
一样,其含义是非常朴素简单的。
    认知域是由任何可以作为我们认知对象的事物现象构成的,其成员数(元素)不
能是一个空集(set)。认知域是有层级之分的,划分认知域一次只能依据一个标准,
划分出的“域”之间不能有元素交叉问题。对这个问题的理解,数学中的“集合”理
论非常有用。
    认知域有各种各样,我们只关心跟语法关系密切的那一部分。就我们所讨论的问
题,起码可以分出三种认知域:空间域、时间域和逻辑域。根据自己讨论的需要还可
以分出“子认知域”。
    您讲的五种现象是根据不同的标准分出来的,比如“动词”、“形容词”是根据
句法行为,“顺序义”是根据某个特定词语的概念义,“因果关系”、“对立”是根
据逻辑关系。依据那个标准设立什么样的认知域,这只能具体问题具体来定了。如果
找不出其间的联系,那么这种划分就失去意义。
    关于认知域的问题还需要进一步的探讨。



    作者 邮件 搜索 短信  回复 引用 


东海书生
中级会员



发帖 122
积分 123
IP源 210.51.*
NO.25  RE:就“了、着、过”请教石毓智先生 ( 2002-11-3 20:52 )

石先生:

您(2000:20)说:“‘了1’和‘了2’实质上是同一个东西在不同句法位置上的语法变
体,两种的使用条件是一致的。”
1、能否请您解释一下这里的“语法变体”?
2、如果用英语的术语来说,这里的“语法变体”您会使用什么说法?


    作者 搜索 短信  回复 引用 


石毓智
初级会员



发帖 33
积分 33
IP源 203.124.*
来自 新加坡
NO.26  RE:就“了、着、过”请教石毓智先生 ( 2002-11-4 07:39 )

“东海”朋友:
    谢谢。
    我这里所说的“语法变体”是指:同一个语法标记,由于所搭配的词语不同或者
出现的句法位置有异,而在功能上或者语法意义上表现出有所差别的形式。这里借用
的是“音位变体”的概念,如果您对此比较熟悉,可以帮助理解相关的语法现象。
    我有几篇文章都是利用“语法变体”这个思路,即“异中求同”。这与结构主义
的分布原则的分析路线正好相反。有人还分出“了3”,甚至“了4”。我们在进行语
法分析时,应该始终明确一件事:对于表面上看来意义不同而形式相同的语法标记,
是“分”是“合”,要注意是因为语法标记变化了呢,还是因为所搭配的词语不同而
造成的?从历史上看,所谓的“了1”和“了2”也只能是一个东西,它们的来源是同
一个,原来都只能出现在句子末尾,后来才可以出现在动宾之间,但是前一个用法始
终保持着。
    我还没有把它翻译成英文。《中国社会科学》的英文版曾经把此文翻译成英文发
表,其中一个译者还是洋人,可惜我现在手头没有这个译文,不知道他们是如何翻译
的。让我翻译,大概可以译成variants of a suffix或者variants of a
grammatical marker。您是否有更好的建议?


    作者 邮件 搜索 短信  回复 引用 


东海书生
中级会员



发帖 122
积分 123
IP源 210.34.*
NO.27  RE:就“了、着、过”请教石毓智先生 ( 2002-11-4 16:24 )

石先生:

谢谢您的答复。
我原先就猜想大概是仿“音位变体”而来的,但是不敢确定。不敢确定的原因,是因
为我觉得不论您参照的是“条件变体”还是“自由变体”,都有无法克服的内在矛
盾。所以只好向您本人确认。



    作者 搜索 短信  回复 引用 


石毓智
初级会员



发帖 33
积分 33
IP源 203.124.*
来自 新加坡
NO.28  RE:就“了、着、过”请教石毓智先生 ( 2002-11-5 21:56 )

“东海”朋友:

    术语“语法变体”只是借用,而不是照搬,所以不一定能够按照“自由变体”或
者“条件变体”那样机械地去理解。决定一个语法标记的使用条件是词语的语义特
征,而决定一个音素的搭配条件是音素的发音特征,两者有着本质的区别,因此不能
够做简单的类比。
    我这篇文章是十多年之前写的,好久没有思考这个问题了。这只是一个尝试,还
有很多问题没有解决。如果您发现拙文论述有内在的矛盾,我相信您就有可能写出比
拙文好的论文。期待着您在这个问题上有新的突破。


    作者 邮件 搜索 短信  回复 引用 


kingsky
新手入门



发帖 16
积分 16
IP源 211.144.*
NO.29  RE:就“了、着、过”请教石毓智先生 ( 2002-11-7 21:51 )

在对汉语时体的研究中,有两种思路,一种是“分”,根据句子所表现的不同的时体
特征,将其中的体助词分开;另一种是“合”,用一个比较高的范畴统摄各种不同的
用法。两种思路各有利弊。“分”的方法注重对研究对象在各种条件下的各种变化作
细致的刻画,指出其在各种条件下的不同,注重其它成分的配合和制约;“合”的方
法注意点集中在体助词个体身上,尽可能地对体助词的核心意义作出概括。“分”的
方法容易忽略体助词的核心意义;“合”方法容易忽略体助词各种非核心意义句法的
条件。
就“了”的研究来说,“合”的研究主要理论是:实现论、界变论、完成论等等。除
了“完成”论,实现论和界变论等的抽象度都比较高,通常面对许许多多不同的“实
现”作不同的解释,或者,由于抽象过高,牺牲了理论的可操作性,使得理论难以规
则化。“分”的研究得出了不少具体的句法条件,在不同的句法条件下解释了不同的
时体含义,能够规则化。但是在综合和抽象方面不够重视。由于缺乏核心意义的控
制,使得教学变得支离破碎,应用上也产生了困难。我正在考虑如何将这两种方法结
合得好一些,同时也使理论和教学结合的好一些。


    作者 邮件 主页 搜索 短信  编辑 回复 引用 


石毓智
初级会员



发帖 33
积分 33
IP源 203.124.*
来自 新加坡
NO.30  RE:就“了、着、过”请教石毓智先生 ( 2002-11-8 23:28 )

金先生:
    谢谢您的建议。
    曾经拜读过您的几篇关于汉语体标记的大作,知您是对这个问题深有研究的学
者。我很赞同您的意见,应该把“分”和“合”结合起来研究汉语的各种语法标记。
结构主义的“分布”原则的分析结果常常是“分”,从功能的角度考虑则会得出
“合”的结论。我觉得,只有一个成功的“合”的结论,才能给出准确的“分”的细
则。拿“了”为例,它的总体功能是表示行为动作的从无到有的实现过程,但是跟不
同语义特征的词语搭配就有不同的具体含义。比如,跟普通的行为动词搭配时,一般
都是表示“完成”:我吃了饭;跟没有明确终结点的动词搭配时,则是表示“动作实
现之后的持续状态”:我认识了王教授。如此等等。所以,我觉得,一个好的“分”
的规则必须建立在准确的“合”的概括之上。这样也许在教学中就会起到提纲挈领的
效果。希望得到金先生的批评指正。



#1  
本主题被查看2433次, 共2个帖子, 1页, 当前为第1页     选择页数: 1      跳转到第







现在的时间是 2009-01-10 05:42:50
沪ICP备010383

版权所有 东方语言学网Eastling.Org  
         Powered by Discuz!NT 1.0.2656    Copyright © 2001-2009 Comsenz Inc.
Processed in 0 second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