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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有意”和“无意”*
张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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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panzhangli@hotmail.com japanzhangli@hotmail.com
只看楼主 2002-11-22 22:58
“有意”和“无意”*
“有意”和“无意”*
  —— 汉语“镜像”表达中的意合范畴
                     
                张  黎

提要  本文初步描写了汉语“镜像”表达的各种类型,分析了各种类型的“有意”和
“无意”的分布状况,指出:汉语的镜像表达以核心动词为界,动词前的成分是有意
的,动词后的成分是无意的。同时本文认为,汉语的这种现象是汉语意合机制的一部
分,具有重要的语言类型学的价值。
关键词  有意 无意 镜像 意合 语言类型
       
一、 问题的提出
无论是汉语语法的本体研究,还是对外汉语语法的教学,都必须正视如下语言现象:
    a 小王在床上躺着。                  b 小王躺在床上。
小王多喝了点儿酒。                  小王喝多了点儿酒。
他能听懂汉语。                      他听得懂汉语。
他圆圆地画了一个圈。                他画了一个圆圆的圈。
可以看出,如果我们以上述句中的核心动词为视点的话,那么a类的核心动词前的成分
同b类的核心动词后的成分呈现出“镜像”分布。我们把这种现象称为汉语的镜像表
达。显然,a类句和b类句的整体语义结构是不尽相同的,其意象结构也是不一样的。
但是,我们感兴趣的问题是:
(1)为什么汉语有如此众多、类型各异的镜像表达?
(2)这种镜像表达出现的句法、语义条件有哪些?
(3)镜像两端的成分整体上具有什么样的表义功能?
(4)镜像表义功能上的差异具有什么样的语言类型学的价值?
本文主要讨论问题(3),兼及其它(1)。
二、主体表现结构
2.1 语言是人的心智活动的直接现实(2)。
语言一方面承载着语言的对象世界(3)中的客体性信息,这主要包括语句中的命题结
构,时体结构(时制和体态);另一方面也承载着对象世界中的主体性信息,主要包
括情态结构和语气结构。
2.2 对于语言的主体表现,可以从不同的角度分类。
比如,从传统的心理学角度看,“情、知、意”是传统心理学对人类心智现象的经典
分类。这反映了人类对心智现象的朴素而又直观的分类。而且,在语言中也有与这种
分类相应的表达手段。“情”对应于语言中情感表达,如感叹词或感叹句式等;
“知”对应于语言中的知性表达,如命题结构或时制结构等;而“意”则对应于语言
中的意志表达、意图表达和意识表达等。
---------------------
*本稿的提纲曾在第二届国际对外汉语语法教学研讨会(上海2002)上宣读,得到多位
先生的指导,后又蒙任鹰先生多处指教,在此一并致谢。

从语言的传达信息、进行交际的角度来看,可以对汉语的主体表现结构作如下归纳:
(4)
1.对听话者的主体表现,包括:
1)询问:你明天去中国,对不对?
2)传呼:小李,你去哪儿?
  2.话者的主体表现,包括:
1)句式语气:陈述、疑问、祈使、感叹。
2)话者语气:他不是小李嘛?
            哎,真倒霉。
3.对事件的主体表现,包括:
1)判定:他是/不是日本人。(肯定或否定)
2)模态:他也许是日本人。(或然)
        他一定是日本人。(实然)
3)情态:你必须努力学习。(道义)
4)焦点:小王吃完饭了。(自然焦点)
小王写诗,不写小说。(对比焦点)
5)焦点提示:小王八点才起床。(焦点提示)
上述各种表达都是同说话人相关的主体性信息,但它们之间却有不同。对听话者的主
体表现主要体现了言语的交际功能,通过这种表现沟通了说话人和听话人;话者的主
体表现主要表达的是说话人的整体心态,不涉及对事件中的具体成分的价值判断;而
对事件的主体表现是说话人对句中事件的某一成分的价值判断。
2.3“有意”也是一种主体表现范畴。不过,这种主体表现并不像上文中所介绍的主体
表现那样、是用词汇性手段表达的有标记范畴,而是通过核心动词前后的镜像对照而
反映出来的无标记范畴。
所谓“有意”是指主体对事件或动作本身以及动作所涉及的场所、性状、可能、方式
等语义范畴的自觉性的观照,而所谓“无意”是指上述语义范畴在经过动作后,超越
主体的意识而形成的客观态式。即:
a  小王在床上躺着。(有意场所)    b 小王躺在床上。(无意场所)
小王多喝了点儿酒。(有意性状)    小王喝多了点儿酒。(无意结果)
他能听懂汉语。(有意可能性)      他听得懂汉语。(无意的可能性)
他圆圆地画了一个圈。(有意样式)  他画了一个圆圆的圈。(无意样式)
    显然a类都是有意的,b类都是无意的。
2.31需要明确的是,“主体”这个概念在这里至少有两层含义,一是指动作的主体,即
施动者,一是指说话人的主体,即话者。从组合上看,可以有三种情况:
1)单指动作主体。如 小王在床上躺着。
这里的主体指“小王”。可以认为,施动句中的第三人称的“主体”都是施事。
2)指说话人。如 他能听懂汉语。
这里的主体是说话人,而不是句中的施事“他”。
3)既是施事,又是说话人。如:
  我能听懂汉语。
这里的主体既是说话人,又是施事“我”。
2.32 有意范畴具有如下语义特征:
a. 主体性:即有意性范畴所表达的都是主体的选择、主体的判断、主体的目标等。
b. 先时性:即对主体而言,有意范畴都是先于动作或与动作同时存在的。
与此相反,无意范畴具有客体性、后时性的语义特征。这就是说,无意范畴表达的都
是后于动作而形成的客体范畴。
从上面的讨论中,我们可以看到,“有意”、“无意”实际上说的是各种意象同主体
之间的关系。在动作实施之前,被主体意识到的意象具有“有意”性,而在动作发生
前,没有在主体意识之中的意象就具有“无意”性。为此,我们也可以把“有意”和
“无意”统称为主体的意识结构。
2.33镜像对应是汉语意识结构的重要形式特征。不过,意识结构也可以通过词汇性手
段加以改变。如:
a 我想多喝点儿。          b  我想喝多点儿。
  他死也要在故乡死。          他死也要死在故乡。
上述的a、b类都是有意的。因为句中的“想”、“要”之类的表意志的词语的辖域涵
盖了后续成分。
三、动作的“有意”和“无意”
3.1动作的有意和无意是指同一动作一身而兼二职,既可表有意、又可表无意。可以认
为,这是一种零形镜像。先请看例句:
a昨天在街上我终于看见小李了。          b昨天在街上我看见小李了。
我在书上好不容易发现了一个问题。        我在书上发现了一个问题。
他捡起了那个钱包。                      他在路上捡了一个钱包。
    仔细体察a、b类的不同,就会发现a类句“看见”、“发现”、“捡”是“有
意”性的,而b类句“看见”、“发现”、“捡”是“无意”性的。究其原因,恐怕是
与a类句中的“终于”之类的时态副词、“好不容易”之类的情态副词、“那个”之类
的定指成分相关。正是由于有这些成分的存在,才使原本潜存于动词词义结构中的
“有意”这一语义特征得以现实化。反过来也可以说,在动词的词义结构中是存在
“有意”和“无意”这样的语义特征的。
3.2 关于动作的“有意”和“无意”,一个重要的研究就是马庆株(1988)关于汉语
的自主动词和非自主动词的研究(5)。不过,基于以下的几个理由,我们希望能给予这
个重要的研究以若干补充。
1)自主动词和非自主动词是汉语的一个重要分类,但并不是说所有的动词都可以以此
一刀切而泾渭分明。比如,像“睡、愁”之类词,很难说是自主动词还是非自主动
词。试比较:
    a 我现在就睡。                    b 小王睡过去了。
  她愁起来了。                      她每天都很愁。
同样是“睡”和“愁”,在a类中的是有意的,而在b类中的是无意的。
马先生也认为,“有些自主动词有非自主用法。”(6)如“眨(眼)、咳嗽”等。试比
较:
a他向我眨了一下眼。              b 风吹得他直眨眼。
小王朝我咳嗽了一下。                他咳嗽得很厉害。
a类中的“眨眼”是“有意”的,b类中的是“无意”的。
2)问题的关键在于词语的语义特征应该是在词语的搭配中、在具有完形特征的语句中
得以展现的。比如,许多仅就词语本身而言属于非自主的“V到”和“V着”类词语
(7),在一定搭配中都可以显现出“自主”的特征。如:

无意  接到、找到、买到、看到、听到、遇到、感到、受到、得到
看着、听着、遇着、买着、找着、钓着、猜着、抢着、碰着、睡着
有意  终于(接到、找到、买到、看到、听到、遇到、感到、受到、得到)
总算(看着、听着、遇着、买着、找着、钓着、猜着、抢着、碰着、睡着)
当然,从语义分析上看,这种“V+结果”类中的“结果”并不是主体能“自主”性实
现的,但在更大的语言环境中,这种结构体本身也可以表现出“有意”的倾向。
3)更为实质性的问题是,跨语言的研究表明,仅限于词汇的自主和非自主的讨论有时
很难解释更深层次的问题。比如:
  (a)就日语而言,一部分动词在自主和非自主特征上的对立是十分严格的。但
是,从客观事理上说,有些动作也具有产生自主和非自主的客观理据,但却没有在语
言形式上产生自主和非自主的对立。这就是说,我们必须解释为什么从客观事理上
讲,应有自主和非自主对立的事象,但在语言形式上的反映却不一样,有的形成了对
立,有的却没有形成。
  (b)即使是自然形成对立的语言表达,有时也不一定按照客观事理的自主和非自
主性来使用自主动词和非自主动词。比如说,关闭地铁车辆的门,按客观事理讲,应
是非自主的,因为任何门的关合都应有人力驱动。可是在日语中,地铁的门的关闭却
用的是自主动词的表达,而很少用他动词的。当然,一个合理的解释是,从车长的角
度来看,列车门的关闭是他动的;从乘客的角度看,列车门的关闭是自主的。但即便
如此,也证实了自助动词和非自主动词的使用是受诸如词汇义以外因素影响的。
  (c)自主和非自主这样的语义特征同句法中的主动/被动、自动/使动等高层次语
义范畴的关系仍是一个值得深入探讨的问题。比如:
a小王把作业写完了。                b 狗吧她吓哭了。
  田中把英语学会了。                  街上的噪音把孩子吵醒了。
仅从动词而言,上述四句中都是自主动词,但a式是有意的,而b式是无意的。同是自
主动词,同是“把”字句,但却有有意和无意两类。
3.3 另一方面,动作的“有意”和“无意”也是同动词的隐性词义结构相关的。
郭锐在《汉语动词的过程结构》(8)中,根据动作在时间轴上的起点、终点和续段这三
要素的有无和强弱将汉语动词分为无限结构、前限结构、双限结构、后限结构和点结
构五大类共十小类。可以认为,这是对汉语动词在时间轴上的显性结构的系统概括。
另一方面,我们认为,动作还有其隐性结构。动作的隐性结构包括两个方面:
1)动作实现的逻辑结构。即:
      起因→实施→结果
一般地说,“实施”是动作的显性结构,其特征是动作在时间轴上的展开。这诚如郭
锐所指出的那样。但另一方面,动作的实施要有起因,也要有结果,这是动作实施的
前因后果。这种前因后果有的是通过句子表达出来的,有的是深藏于语境之中,有的
则包含在词义之中。如:“道歉”的本义是“赔不是”,但其预设着“做错了事”这
样的前因。而像“结婚”这样的本义是“办喜事”,一般蕴含着“生儿育女“这样的
结果。
据此,我们可以把动词的过程结构扩展为:

                        隐性结构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显性结构
                  起点    续段    终点
      起  因            实    施          结  果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动 作 的 逻 辑 结 构 过 程

动作的逻辑结构过程的各阶段都存在“有意”和“无意”的类别。比如:
小王发现小李睡着了。(动因无意)
小王终于发现了小李。(动因有意)
小王高兴地说着。  (实施有意)
小王安静地睡着。  (实施无意)
小王写好了一篇论文。(结果有意)
小王喝醉了酒。    (结果无意)
2)动作的常识性结构。
义素成分分析注重词义的区别性理性义项的分析。比如:
  吃[+有生 +咀嚼性]              喝[+有生 —咀嚼性]
这种分析方法曾被用来解释词语搭配合理性的理据。但是仅限于词义核心理性义项的
义素分析是不足以解释句子的合理性问题的。因为,现实的句子所实现的不仅是核心
的理性义素,而且是包括核心理性义素在内的常识性义项。比如:以“吃”为例。
他吃      (施事——吃)
吃面包    (吃——受事)
吃三个    (吃——名量)
吃一个小时 (吃——时量)
吃三次    (吃——动量)
吃饱      (吃——结果)
(用)筷子吃 (工具——吃)
……              ……
诸如此类的常识性义项以语义范畴的形式出现,共同构成了词语的常识性结构。
词语的常识性结构是以词造句的理据。因为,在一个特定的句子中,所激活的是常识
性结构中的一个特定的义项。在自然语句中,词语常识结构中的任何一个要素都具有
同等地位,所不同的只是哪一个要素在现实的句子中被激活。而且一旦该义项进入句
子,就带有了范畴性特征,从而具有“有意”或“无意”之别。
四、方所的“有意”和“无意”
4.1方所的“有意”和“无意”,可分两种情况:
          a                          b
(1)他在医院里死了。            他死在医院了。
    他在单位病了。              他病在单位了。
(2)飞机向北京飞。              飞机飞向北京。
    小王向前方走。              小王走向前方。
    我们把(1)类句叫动所句,即句中的处所成分表示动作实现或涉及的场所;把
(2)类句叫动向句,即句中的处所成分表示动作的方向。
动所句和动向句的一个重要区别在于:无论是a类表动作实现的动所句,还是b类表动
作所及场所的动所句,对于动作主体来说,动作实现和场所的实现之间是有一个时间
差的,或场所选定先于动作,或场所所及后于动作。即:
动所句  VT>PT  或  VT<PT
而动向句的动作和场所的关系变化是同时互动的,即:
动向句  VT=PT 
动所句同动向句的另一个区别是:动所句中的场所具有静态性,而动向句的场所具有
动态位移性。无论动所句中的场所是a类实现场所,还是b类中的所及场所,场所同动
作以及动作主体之间的空间距离是不变的(9);而在动向句中,主体、动作同场所之间
的空间距离是在变化的。
4.2 对于动所句来说,“有意”和“无意”是a类和b类的最重要的不同。而且,不同
类型动词所构成的动所句,其意识结构的构成也有所不同。请看例句:
(1)    非自主状态动词类
a  他在医院死了。                b  他死在医院了。
      他在床上瘫了。                  他瘫在床上了。
    (P有意,V无意)                  (P和V无意)
(2)    自主状态的动词类
    a  他在树下蹲着。                  b  他蹲在树下。
    小王在床上躺着。                  小王躺在床上。
  (V和P有意)                    (V有意、P无意)
(3)    中性状态的动词类
    a小王在里屋睡了。                  b小王睡在里屋了。
  小王在心里愁了起来。                小王看在眼里、愁在心里。
  (P有意,V有意或无意)          (V有意、P无意)
(4)    非自主及物动词类
    a小王在饭店丢了钱包。              b小王钱包丢在饭店了。
  小王在饭店忘了照相机。              小王把照相机忘在饭店了。
  (P有意、V无意)                  (V无意、P无意)
(5)自主及物动词类
    a小王在地上洒水。                  b小王把水洒在地上了。
  小王在黑板上写字。                  小王把字写在笔记本上了。
    (P有意、V有意)                (V有意或无意、P有意或无意)
4.2.1方所句a类和b类的不同还可以从如下几个方面加以描写(10):
1)所在和所及。即a类表示动作实现的方所,b类表示动作实现后动作所关联的事物涉
及的方所。如:
          a小王在书架上找一本书。 (原点)  b小王住在饭店。(施事)
小王在书架上拿起一本书。(起点)    书放在桌子上。(受事)
小王在书架上放了一本书。(终点)    锹挖在石头上。(工具)
无论a类句中的P是动作的原点、起点抑或是终点,都是动作实现的场所;另一方面,
无论b类句中的主语是施事、受事抑或是工具,p都是事物性成分所及的场所。
2)已然和未然。当句中没有表示已然义的“了、着、过、呢”等成分时,不及物自主
状态动词的a类是未然的、b类是已然的。如:
          a 妈妈在东屋睡。(未然)            b  妈妈睡在东屋。(已然)
            比他在饭店住。 (未然)              他住在饭店。 (已然)
3)特定与非特定。一般说,a式中的P是特定的,b式中的P是非特定的。如:
      a我在饭店住。                      b  我住在饭店。
            我在信封上贴了邮票。                邮票贴在信封上了。
a类中的“饭店”、“信封”对主体来说是可以指别的,b类中的“饭店”、“信封”
是一种称谓,不具指别功能。
当然,当P为专有名词时,上述特征就消失了。如:
          a 我在北京住。                    b  我住在北京。
虽然可以从各个层面描写动所镜像句的语义特征,但只有“有意”、“无意”是该类
句的主体表达属性,其它几点是动所句的客体性语义特征,也就是说,意识结构是动
所镜像句最重要、最有涵盖力的特征。
    4.3 动向句的意识结构比较单纯,即a类中的P表示目标,b类中的P 表示客观方
向。请比较:
    a  飞机向北京飞。      b飞机飞向北京。
小王向我走来。        小王走向了我。
a类中的“向北京”和“向我”是主体意识到的既定目标;b类中“向北京”和“向
我”是动作发生后所形成的方向。
五、性状的“有意”和“无意”
5.1 “性状”是性质和状态的合称。我们用如下语义特征表示:
  性质              状 态
均匀    非均匀
质的                量的
无界                有界
评价                描写
上述语义特征是从不同层面对性质和状态这两个语义范畴的描写。关于它们的界定请
参见相关论述(11) 。我们这里要指出的是它们在意识结构中的不同。
5.2请看“状态”类例句:
a  她多拿了一个。                  b  她拿多了。
    我快走了几步。                    我走快了。
    田中晚来了一会儿。                田中来晚了。
显然,a类句都是有意的,而b类句都是无意的。
不过,在祈使句中,状态类的这种不同就消失了。如:
a你快点儿走!                    b 你走快点儿!
  你多吃点儿!                      你吃多点儿!
  你大点儿写!                      你写大点儿!
祈使句中的a、b两类都是有意的。我们认为,这是由于祈使句义使之然。不过,虽然
祈使句可以使用a、b两类,但在实际的语言使用中,如果要表达“有意”的祈使义
时,人们更倾向于使用a类,而不是b类。这也从另一方面印证着a类的有意性(12)。
从语义上看,a类和b类有不同。仅以表“量”宾语为例,试比较:
a                  b                  c
名量  他多拿了一个。      他多拿了。        他拿多了一个。(?)
动量  我快走了几步。      我走快了。        我走快了几步。(?)
时量  田中晚来了一会儿。  田中晚了。        田中来晚了一会儿。
这就是说,b类一般不能带名量和动量成分,但可以带时量成分。
5.3 能构成镜像句的性质形容词并不多见,这里仅以“错”为例说明:
      a  她错嫁了人。              b 她嫁错了人。
  他错写了地址。              他写错了地址。
  妈妈错打了孩子。            妈妈打错了孩子。
从语义指向上看,似乎“错”可以指向任何成分,但显然a类是话者在强调“错”的
“责任者”在施动成分上,而b类的“结果”也只是一个“错”的既成事实。a类是主
体的有意判断,b类是客观事实的陈述。
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出:“状态”类的意识主体是施动者,而“性质”类的意识主体是
说话人。这正是性质类和状态类的不同所在。
5.4 如下的现象也可以在这里作解释:
        a他圆圆地画了一个圈。              b  他画了一个圆圆的圈。
  他浓浓地沏了一杯茶。                  他沏了一杯浓浓的茶。
  他大大地写了一个字。                  他写了一个大大的字。
以往的分析往往用语义指向的说法来解释此类现象。这里,我们对忽略句法关系的语
义指向的分析提出质疑。因为语义指向说的是词语之间搭配的可能性,并不是词语搭
配的直接现实。我们认为,句法关系是词语之间搭配的最直接、最现实、最抽象的语
义指向。忽略了句法关系而单方面考察语义指向,就会割裂句子的整体语义结构,使
语法分析误入歧途。我们要强调的是,句法关系也是一种语义关系。只不过是一种高
层次的、较为抽象的、但却是最现实、最直接的语义关系。
我们认为,“有意”和“无意”正是上述例句中的句法关系所反映出的最直接、最现
实的抽象语法意义。具体地说就是,a类中的“圆圆地”、“浓浓地”、“大大地”是
一种主体有意而为之的方式,而b类中的上述成分是无意而成之的结果。
六、可能的“有意”和“无意”
6.1现代汉语可以表达“可能”的句法手段主要有两种。即
  a他能看懂这本书。            b  他看得懂这本书。
  他能吃完这碗饭。                他吃得完这碗饭。
  那个教室能坐下二十个人。        那个教室坐得下二十个人。
a类称为能愿动词型,其句中动词后应有结果或趋向补语;b类称为可能补语。a和b类
也是一种镜像结构,或可看作是一种功能上的镜像。
我们认为,a类侧重于主体对客观事件的可能性的主观判断,是一种主观性可能,而b
类侧重陈述一个客观事件的客观能力,是一种客观性可能。因此,从语义分析上看,a
式更倾向于判断事件的可能性,而b式更倾向于陈述客观事件的能力。
这一点我们可从它们的否定形式方面得到验证。试比较:
a                            b
  ?他不能看懂这本书。          他看不懂这本书。
  ?他不能吃完那碗饭。          他吃不完这碗饭。
  ?教室里不能坐下二十个人。    那个教室坐不下二十个人。
a类的否定不自然,b类很自然。不过,如单用“不可”来否定a类的话,就很自然了:
他不可能看懂这本书。
他不可能吃完那碗饭。
这儿不可能坐下二十个人。
可见,a类的重点在于“可能或不可能”,而b类的重点在于有没有“V得C”或“V不
C”的能力。这一点,我们还可以从它们的是非疑问形式得到验证。上述a类的是非问
句的形式是:
他能不能看得懂这本书。
他能不能吃完这碗饭。
教室里能不能坐下二十个人。
而b类的是非问句形式是:
 他看得懂看不懂这本书。
他吃得完吃不完这碗饭。
教室里坐得下坐不下二十个人。
显然,a类焦点在于“能不能”上,而b类的焦点在“V得C”还是“V不C”上。
6.2依据上述分析,我们就可以解释如下现象:
        小王能看得懂这本书。
        田中能吃得完这碗饭。
        这个教室能坐得下二十个人。
这里的“能”是说话人的主观判断,“V得C”是客观能力,总的句式“能V得C”是说
话人对一种客观能力的主观可能性判断。
七、结语
在上文中,我们对汉语的镜像现象做了一些初步描写。尽管对这些现象还可以作出更
细致的句法的、语义的分析,但让我们更感兴趣的问题是:
汉语的镜像结构已经说明这样一种强烈的倾向:汉语以核心动词为界,动词前的成分
是有意的,动词后的成分是无意的(13)。
据我们所知,在英语、日语、俄语中,是不存在这种倾向的。如果这种倾向得以确认
并果真为汉语所特有,这到底意味着什么呢?
我们是否可以大胆的推论,这正是汉语的言语组织的一个策略,也是汉语在语言类型
学上的一个重要特征,而这也正是汉语意合语法的一个重要范畴。

注释:
(1)    关于问题(2),仅就汉语的文献而言,已有若干讨论。参见半介
(1957)、刘月华(1982)、张赪(1997)、黄晓红(2001)等。
(2)    在创造性思维活动中,或在失语症、梦境中,超语言的心智活动是存在
的。但就正常的、常识性的心智活动以及心智活动的表达而言,语言是人的心智活动
的直接现实。
(3)    “对象世界”指语言表达的所有,既包括客观世界,也包括主观世界,既
包括真实世界,也包括虚拟世界。
(4)    参见张黎(2001)。
(5)    在有的语言中,自主动词和非自主动词在形态上是限界分明的,比如日语
的自主动词和非自主动词在形态上表现出了很强的系统对应性。汉语缺乏形态,因
此,从意义分化和形式验证这两方面对汉语的自主动词和非自主动词作系统的研究,
是一项富有开拓性的工作。笔者认为,马先生的研究同国外同期同类的研究具有同等
重要价值,特别是其采用的先确立自主和非自主这一核心,然后分别考虑其同各种义
项、各类动词的搭配,以及它们同时态、语气、否定等范畴的同现规则的研究方法,
可谓是汉语的结构语义描写的代表作。
(6)    参见马庆株(1988)。
(7)    同(6)。
(8)    参见郭锐(1993)。
(9)    试比较:A “孩子倒在妈妈的怀里”和B “孩子倒向妈妈怀里”,A句是已
然句,B句是方然句(正在实现中)。A句中的“妈妈怀里”是“孩子倒”实现后所及
场所,这时“孩子倒”这个事件同“妈妈怀里”没有空间关系变化。而B句中的“孩子
倒”同“妈妈怀里”之间有空间的移位变化。
(10)    参见张黎(2001)。
(11)    参见陈平(1998),沈家煊(1995)。
(12)    这一点是在同任鹰先生的讨论中得到启示的。
(13)    笔者在同日本学者中川正之交谈中得知,他用“主观”和“客
观”                                                                     
                      解释此类现象。这是一个很重要的思想。遗憾的是笔者手头
没有这份研究报告,容日后介说。

参考文献
半介  1957  动词的状语和补语,《语文知识》第8期。
刘月华1982  状语和补语的比较,《语言教学与研究》第1期。
马庆株1988  自主动词和非自主动词,《中国语言学报》第3期。
陈平  1988  论现代汉语时间系统的三元结构《中国语文》第六期。
郭锐  1993  汉语动词的过程结构《中国语文》第六期。
沈家煊 1995  有界和无界,《中国语文》第五期。
陆俭明1996  VA了述补结构语义分析,《汉语学习》第1期。
于康  1996  命题内成分与命题外成分  《世界汉语教学》第1期。
张赪  1997  论决定“在L+VP”或“VP+在L”的因素 《语言教学与研究》第2期。
黄晓红2001 “多+V”和“V+多”  《语言教学与研究》第3期。
张黎  2001  汉语意合语法学纲要  (日本)中国书店出版。
#1  
陶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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状态: 离线
dialectt@sina.com dialectt@sina.com
2002-11-23 08:25
意合
    近年来,“意合”这个术语经常出现在文化语言学的论文之中,而且常常作为汉语无语
法的一个代名词。如果在这个意义上使用它,我反对。
    如果仅仅是“意义的组合”的简称,不妨把它保留下来。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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