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语言学网论坛学术论坛师生互动请问“着”、“了”、“过”三个词的具体区别是什么?
虽然是老问题了,但很值得讨论。《语言研究》中有较多讨论这个问题的文章,大多从功能的角度讨论。现代外语和外语学刊中也有人从生成语法角度讨论,不过还远不理想。有人把“着”、“了”、“过”看作功能范畴T在汉语句法中的实现形式,实在是欠稳妥。且不说汉语与英语等在形态中的巨大差异,即便从几个字的历时角度来看,也完全不能对应。然而解决不了这个问题,一味假设,可能使看似快速发展的汉语句法在某天轰然倒塌。比如把MP的核查理论引入汉语句法,在范畴T这个地方就常常是虚晃的。到底核查什么呢?类似的基础问题解决不了,在假设中发展,又在发展中假设,无异于空中楼阁,不利于整个学科的发展。在笔者看来,倘若把“着”、“了”、“过”看作adjunct, 精简乔姆斯基的核心范畴至V,C,从这个角度勾结汉语句法的基础结构或许可行。换句话说,在探讨共性的过程中,最好记着有个“共性的限度”在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