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语言学网论坛学术论坛东方网讯研究生培养中国内地招收“汉语言文字学”专业研究生的高校(共97所)
华北地区:北京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南开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山西大学、首都师范大学、北京语言大学、河北大学、河北师范大学、中国传媒大学、内蒙古大学、天津师范大学、内蒙古师范大学、清华大学;
华东地区:复旦大学、南京大学、安徽大学、山东大学、华东师范大学、浙江大学、南京师范大学、南昌大学、厦门大学、福建师范大学、上海师范大学、安徽师范大学、苏州大学、温州大学、上海大学、江西师范大学、浙江师范大学、曲阜师范大学、扬州大学、山东师范大学、杭州师范学院、烟台师范学院、徐州师范大学、浙江财经学院、华侨大学、宁波大学、南通大学、中国海洋大学、青岛大学、漳州师范学院、南京林业大学、聊城大学;
华中地区:华中师范大学、武汉大学、湖南师范大学、河南大学、湘潭大学、河南师范大学、郑州大学、华中科技大学、湖北大学、吉首大学、湖南科技大学、三峡大学、中南民族大学、湖北师范学院、信阳师范学院;
华南地区:暨南大学、中山大学、汕头大学、华南师范大学、广西大学、广西师范大学、深圳大学、广西民族学院;
东北地区:吉林大学、黑龙江大学、辽宁师范大学、吉林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哈尔滨师范大学、延边大学、长春理工大学、北华大学、辽宁大学、渤海大学;
西北地区:陕西师范大学、兰州大学、西北师范大学、宁夏大学、新疆师范大学、青海师范学院;
西南地区:四川大学、西南大学、西华师范大学、云南师范大学、四川师范大学、贵州大学、重庆师范大学、四川外语学院、西南民族大学、西南科技大学、贵州师范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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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