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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关于“鱼我吃”等语言现象——之我的观点
杨小文
 

来自:
状态: 离线
youngsunwell@yahoo.com.cn youngsunwell@yahoo.com.cn
只看楼主 2008-04-11 22:35
关于“鱼我吃”等语言现象——之我的观点
“鱼我吃”是不是病句?口语中存在的就是对的吗?那么口语没有标点,这个句子的书面语是不是应该为“鱼,我吃”?
“吃鱼我”也是病句,更明显一些。如果用了标点就很真确了,“吃鱼,我”儿童的语言中这种现象还是比较频繁的。
也有人说这种是一个“主谓谓语句”
“这件事大家都知道”和“关于这件事大家都知道”是一样的吗?
“这里我来过。”中“我来过是谓语吗?”

思路清晰的,不怕被绕进来的请分析一下。

类似的还有“一锅饭吃了两个人”,是不是可以理解为“一锅饭(被)吃了两个小时”的结构同化?
“三个鸡蛋吃了一个人”不能说,那么“三个鸡蛋吃饱了一个人”似乎能说。
我隐约感觉到了一种什么东西在里面起作用,似乎语言中也有万有引力啊!

杨小文(《语言的起源》已经基本定稿,已经考虑要尝试出书,目前正在补充和调整)
#1  
芙媛
 

来自:
状态: 离线
zhangying0491@163.com zhangying0491@163.com
2008-04-13 21:50
一点看法
存在就是真理,我们研究语言学不能脱离口语,从索绪尔到乔姆斯基,众多语言学家都意识到了口语的重要性。
      您举的那些句子中,确实都是可以说的,可见,我们的口语多么丰富,多么鲜活。
    “鱼我吃”“吃鱼我”这类句子在口语里确实不可能有标点,但是可以有停顿,而停顿反映到书面中就是标点。这类句子都应该属于“我吃鱼”的口误,或者是为了凸显而将“鱼”“吃鱼”放在新信息的位置。我们并不觉得它们是病句,恰相反,我们认为这正是汉语口语鲜活的表现。
      “这件事大家都知道”和“关于这件事大家都知道”在语义层面是一样的,它们所表达的逻辑真值是相同的;但是在句法层面他们并不一样,“这件事大家都知道”很显然是主谓谓语句,而“关于这件事大家都知道”是主谓句,“关于这件事”作状语。
“这里我来过”,应该算是受事主语句吧,这个句子应该是“我来过这里”的变换式,叫做“主谓谓语句”也未尝不可,只不过观察的角度不同而已。
      语言确实是个很奇妙的东西,语言的“万有引力”或许就是人大脑中的普遍语法。
#2  
李华倬
 

来自:
状态: 离线
lihuazhuo@tom.com lihuazhuo@tom.com
CoCoo: 0799-68421790799-6842179
2008-04-16 10:48
其实也没有什么神密
"三个鸡蛋饱了一个人"是可以说的."三个鸡蛋把一个人饱了"也是可以说的,这类似于<红楼梦>中的"把个凤丫头病了"."吃"是作为"饱"的动因而写入句中.因果统一法则是汉语造句的基本法则之一.
#3  
杨小文
 

来自:
状态: 离线
youngsunwell@yahoo.com.cn youngsunwell@yahoo.com.cn
只看楼主 2008-04-20 11:29
一锅饭吃了三个人。


引用:
原帖由 李华倬 于 2008-4-16 10:48:00 发表
"三个鸡蛋饱了一个人"是可以说的."三个鸡蛋把一个人饱了"也是可以说的,这类似于<红楼梦>中的"把个凤丫头病了"."吃"是作为"饱"的动因而写入句中.因果统一法......

“一锅饭吃饱了三个人”,“一锅饭吃了三个人”,“一锅饭饱了三个人”
其中第二句该怎么理解?有动因吗?

杨小文(《语言的起源》已经基本定稿,已经考虑要尝试出书,目前正在补充和调整)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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