帐号 注册
密码 登录
刘辉(最后的匈奴)
原帖由 杨小文 于 2010-3-19 18:48:00 发表 我给你点明:具体词是概括词的局部,具体词的词性是概括词词性的一个局部。你这里用一个“是”字,让人误以为具体词和概括词的词性等同,而忽视了“是”还有“属于”这个意义。
adjust
原帖由 ling123 于 2010-3-17 0:14:00 发表 很很久没来了,各位好。关于这个话题,有几点看法: 1) 陆老师说螺旋式或递推式定义,第一步是语义,就恐怕过不了陆老师(另一位)的标准; 2) 关于一个词的句子,陆老师认为无需划分词类,因为已有户主。但是划分词类就是为了确定户主么?对于没有户主的句子,比如强调平等关系的句子,不需要划分词性么? 3) 关于概括词和具体词的词类:按照朱先生的理论,词类问题分为两个问题,一是聚类,这针对概括词;二是分类,这既可针对概括词,也可针对具体词;否则计算语言学中的词性标注(POS tagging)就是瞎搞了。所以杨小文同志这次说的对,具体词也有词性问题,就像它有义项一样。 4) 汉语研究把词类这一概念神圣化了,其实它就是一个类别,就像其它事物的类别一样,有什么标准,就有什么类。如果从应用来看,词类的产生机制应当是:有什么应用,就有什么标准,于是就有什么样的词类。符合应用的类就是好类。离开应用的目的,无所谓好坏,也无法进行判断。 5) 根据应用论或者目的论的观点,楼上几位的论述“划分词类只能是句法功能”、“意义标准不科学”、“形态不可操作”等都有些武断。我们看看句法功能作为标准考察词类的情况,这里有两个问题,第一,这个标准是否科学或者是否具有可操作性?第二,依次标准所做的词类是否科学或者是否具有可操作性?对于前者,如果汉语的句法成分的认定没有疑问的话,则回答应当是肯定的。问题是迄今为止,没人敢下这样的结论。不过可感觉到,句法功能似乎比意义具体一些。对于后者,依照朱先生的观点把它看作聚类问题。但是,数学上没有任何方法可保证最后的聚类结果是唯一的。换句话说,词类体系可能有千千万万,那么哪一种是最后的词类呢?这样的i词类又具有多少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呢? 6) 其实,如果把词类问题看作聚类问题,就意味着把它当作一个模糊概念,因为有几个参数都无法客观确定,包括类的个数、类内的相似性、类间的距离。既然它本质上是一个模糊概念,那么为什么要把它绝对化和神圣化呢?
杨小文
原帖由 刘辉(最后的匈奴) 于 2010-3-23 1:27:00 发表 ……我多次请杨先生举出证据,可惜至今未能如愿,一堆主观感觉的话恐怕不能服人。......
原帖由 杨小文 于 2010-3-26 22:13:00 发表 朱德熙(1920~1992),http://baike.baidu.com/view/65154.htm 黎锦熙(1890 02.02 - 1978 03.27) http://baike.baidu.com/view/59547.htm 高名凯(1911~1965) http://baike.baidu.com/view/59310.htm 从自然科学大举引入中国以后,中国在语言学界就逐渐剩下渣滓了。 朱德熙不过是个二流甚至三流人才而已。高名凯的“转类”理论和现在认知语言学中所得“转喻”理论基本一致,看来“古代”中国人的研究水平就是高。黎锦熙时代的一流人才可没有机会从小学习自然科学,那个时代的语言学界还是有一流人才的。 朱德熙这篇文章在我看来简直是垃圾一堆,没有积极意义,只有胡搅蛮缠、硬生生弄出如此一种“个体词”的概念来,不伦不类,害苦了刘辉和他的学生们。按照朱德熙如此定义和分析,他说的个体词和他说的概括词之间的词类,按照我的分析不是同类词性,不过按照他的分析方法就成了同一词类了。 按照朱德熙说的情况来看,这个例子: 我们还会有如果吗 (该例子来自:http://www.eastling.org/discuz/showtopic-5590.aspx) 中的“如果”就不是名词,而是副词。因为“如果”从来都是一个副词,不可能被“转类”。这里的“如果”和其他地方的常用的“如果”是一个类,属于同一个概括词。 当然,对于我的分析方法来说,这里的“如果”被转类为“名词”。这个具体词和概括词就不是一个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