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找到的例子
东北大妈刚 把 秧歌扭得脸通红,马来西亚的演员已和中国观众舞成一片……
但白宫的反应是不要 把 这件事看得太认真,因为他们不想伤害或破坏他们眼中的良好关系。
一般处置式把字句,如果谓语部分有补语的语,补语在语义上都指向把字宾语,如“他把字看错了”,是字错了。但偶有反例,如上面两个例句:
前一个例子涉及一种活动“秧歌”,而补语是指向主语的,即东北大妈脸通红。金老师的几个例子也是如此。
后一个例子中“认真”也是指向主语或动词“看”,而不能指向“这件事”,不能说“*这件事认真”。
据我统计,这种反例极少,不到百分之一。但为什么这些句子是可以说的呢?
诚挚请教各位前辈与同行!